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接收推免生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的范围
1.接收范围为全国各地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接收专业为我校列入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专业,包括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外)。
二、推荐免试生的学费说明
我校同意接收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生,免除正常学习期间的学费。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201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程序
(一)申请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需所在学校确认推免资格);
2.《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3.本科成绩单2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6.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流程
1.申请者将填写完整的申请材料于2012年10月14日前寄送到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2.研究生院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推荐免试生资格,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交相关招生学院。
3.招生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和体检,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4.招生学院于2012年10月19日前将复试和体检合格同意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报研究生院。
5、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向申请者寄发《浙江工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
6.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凭接收函到本科就读学校领取经当地省市招办盖章的《推免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并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缴费、照相。同时将《推免生登记表》寄送到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未收到《推免生登记表》或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申请者不能被我校正式录取。
五、复试要求
复试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察,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六、其他
本通知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子良楼A-200室)
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
电话:0571-88320119
传真:0571-883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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