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
第一志愿报考浙江工业大学艺术学院,初试成绩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4分,业务科不低于51分,总分不低于320分的考生参加第一轮复试(详见学院网站2013年艺术学院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名单及分小组复试安排)。
后续调剂信息请及时关注我院信息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我院已通知复试,并且考生确认参加复试的方具备调剂复试资格。
二、复试资格审查与面试提供材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自负。学院不统一发放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需带齐以下材料:
1、本人政审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按考生报考条件不同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复印件。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考生,本科毕业的须为2010年9月1日前毕业,专科毕业的须为2008年9月1日前毕业)。
③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出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9月1日前毕业)及所报考专业六门本科主干课成绩证明(须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出示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就读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
4、本人四六级英语成绩单。
5、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注:以上有关材料除政审表必须是原件外,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成册。封面见《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参加我院面试的考生需携带个人作品打印稿(至少3件)在面试当天交至复试小组老师。 6、
考生在4月10日上午8:30—11:30提供1-5材料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屏峰校区法学楼A309冯老师。
三、录取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计算入学考试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最终按综合总成绩排名录取。
四、体检
所有攻读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都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013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定于4月中旬分校区进行,考生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50元。体检考生不需要自带体检表,直接去校医院保健科领取。校医院联系电话:88320504.
4月10日上午8点至11点,朝晖校区医院。
4月12日下午12点半至15点,屏峰校区医院。
4月15日上午8点至11点,朝晖校区医院。
体检请带本人身份证。无须空腹,无须带体检表。体检费为50元。
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校外医院体检完成后,请将体检结果于4月17日上午11:30前交至艺术学院办公室何老师。(法A302)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详见2013年艺术学院研究生复试名单及分小组复试安排)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复试通知通过浙江工业大学艺术学院网站发布(研究生培养—研究生招生栏中),并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请广大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及时确认!并携带复试要求相关材料按时到规定地点参加复试和体检。若无故不按时参加复试和体检而又不事先通知我院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定向、委培考生请在资格审查时自行说明,并签订相应协议。
3、调剂生注意事项:
(1)我院将在国家硕士研究生信息网(yz.chsi.com.cn或yz.chsi.cn)上短信通知并电话通知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并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点击同意参加复试按钮。
(2)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两日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电话通知考生。我院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设置待录取标志,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
(3)调剂函由考生到学院办公室自取或传真,考生本人去第一志愿报考院校提取相关档案资料,送达我校研究生院。
附件:
2013年4月8日
浙江工业大学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