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参加复试考生要求
2013年化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
招生专业 |
基本分数要求 |
化学工程 |
国家A类线 |
化学工艺 |
总分≥333,英语≥40 |
工业催化 |
国家A类线 |
应用化学 |
国家A类线 |
有机化学 |
总分≥336,英语≥44 |
分析化学 |
总分≥297,英语≥40 |
物理化学 |
国家A类线 |
农药学 |
国家A类线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国家A类线 |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
国家A类线 |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未进入复试名单的上线考生,可根据国家专业调剂原则,通过研究生招生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到我院其他有名额空缺专业(含专业学位)复试,或向外校申请调剂。
二、一志愿进行第一轮复试考生名单
复试名单如下: 点击浏览该文件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听力、英语面试和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验技能(实际动手或理论部分)和相关学科知识,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尤其是开展科研工作潜力。
2、复试总分满分100分,其中英语听力占20%,英语面试占20%,专业面试占60%。
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综合总成绩(综合分)。初试总分(折算成100分制)和复试总分(100分制)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为50%:50%,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 0.50 ×初试总分 + 0.50 × 复试总分
4、同等学历需加试2门专业课,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拟录取原则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若该专业上线考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则复试成绩合格(≥60分)即给予录取;其余情况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且不得申请调剂本院其他专业。
3、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