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 2009级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
热忱欢迎你到浙江工业大学来学习!
以下为新生入学注意事项, 希提前做好准备。
一、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 2009年9月8日一天 。 请在规定时间内持“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早到也不迟到。
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来校报到注册的,必须由本人凭有关证明材料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未经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录取在化材学院、机械学院、生环学院、药学院、建工学院、教科学院各专业及 MBA专业的新生报到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杭州市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录取在信息学院、经贸学院 (除 MBA)、计算机学院、理学院、人文学院、政管学院、法学院、艺术学院各专业新生报到地点: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和路288号)。
关于计算机学院特别说明 :因我校调整设立计算机学院。原录取为信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和计算机技术(工程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在计算机学院;原录取为软件学院的全部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在计算机学院。
三、报到时需随带相关材料
1.有关证件和证书
每位新生须携带:①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硕士研究生新生须带本科毕业证书(同等学力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博士研究生新生须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明
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往学校(杭州地区生源新生取消办理户口迁移)。如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在报到时一并办理,延期将无法申报入户。
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注意检查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身高等,若有涂改须加盖公章及校对章。户口迁移证应盖有两个公章(即省公安厅或直辖市公安局户口专用章和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录取在化材学院、机械学院、生环学院、药学院、建工学院、教科学院各专业及 MBA专业的新生,户口迁入地址请写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
录取在信息学院、经贸学院(除 MBA)、计算机学院、理学院、人文学院、政管学院、法学院、艺术学院各专业新生,户口迁入地址请写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
录取为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研究生新生,一律不办理户籍迁移。
3.党(团)组织关系
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浙江省内考生的接收单位转至“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浙江省外考生的接收单位转至“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入学时将介绍信交至所在学院党委(总支),由学院党委(总支)统一到学校党委组织部接转。
研究生团员组织关系均转至“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
4.照片
本人最近半身脱帽正面平光一寸黑白照五张(同一底片)。
5.英语相关成绩单
我校 2009级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将进行分级教学。请参加过英语六级、托福或雅思考试的硕士研究生新生,请带上相应考试成绩单原件。
6.日常用品
日常用品自备。学校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床上用品销售点,供新生选择购买。学生也可自行采购。
7.缴费
需缴纳费用见附件缴费清单。
四、助学贷款
为保证家庭经济有困难的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自筹经费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助学贷款须提供乡及乡以上民政部门、街道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材料和经家长签名的本人书面申请。
五、新生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等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学籍。
六、其他
关于新生报到当天班车接站事宜及其他有关事项,请密切关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www.gs.zjut.edu.cn/zsxx 。
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电话: 0571-88320517
地址:朝晖校区A-205室
缴 费 清 单
一、学费与代管费
1、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总额为170元)
内容:新生入学体检费 80元;预收城镇医疗保险费90元(30元/年;自愿)。
2、非定向和定向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总额为1370元)
内容:预收住宿费1200元;新生入学体检费80元;预收城镇医疗保险费90元(30元/年;自愿)。
3、自筹和委培硕士研究生(除MBA)(第一学年总额为10370元)
内容:其中第一学年学费 9000元;预收住宿费1200元;新生入学体检费80元;预收城镇医疗保险费90元(30元/年;自愿) 。
4、MBA研究生(第一学年总额为25670元)
内容:其中第一学年学费 24000元;新生入学体检费80元;预收书费1500元;预收城镇医疗保险费90元(30元/年;自愿) 。
二、缴费须知
新生缴费实行省财政厅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指定由中国工商银行收取。
1、浙江省内新生:在2009年8月24日至9月3 日,凭准考证号到当地任何一家工商银行柜台交费。交费时请到柜台填写“中国工商银行 浙江省分行 现金收费凭条”。(银行人员操作步骤:输入8621交易码,选业务编号12010015杭州学费,选子业务编号12020711浙江工业大学,再输入“准考证号”。咨询电话:0571-85300475,88320530)。
交费后请同学妥善保管好缴费单,到校后凭缴费单办理报到注册。
2、浙江省外新生:在2009年8月20日前,可通过银行汇款办理缴费手续,请按如下格式填写汇款单:(浙江省内新生不可汇款!)
汇 款 人 | 全称 | (填写学生姓名) | 收 款 人 | 全称 | 浙江工业大学 | ||
帐号或住址 | 帐号或住址 | 1202022129280800287 | |||||
汇出地点 | 汇入地点 | 浙江省 杭州市 | 汇入行 名称 | 工行朝晖支行 | |||
金额 | |||||||
汇款用途:(填写学院专业,准考证号) |
请同学务必填写学生姓名及准考证号,按以上格式填写汇款单,以免造成不能办理入学手续的麻烦。 并请妥善保管汇款回单,凭单报到注册。也可以到校后,在学校附近的工商银行柜台交费或在报到现场交纳学杂费。(为方便缴费核对,请同学按学费与代管费总额汇款,最好不要多汇。如需汇生活费,请注明)。
3、为充分体现自愿的原则,对不参加保险的新生,其费用可在缴费总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