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化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名单
具有参加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详见附录清单。
二、复试内容及方法
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英语面试、英语听力和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验技能(理论部分)以及相关学科知识。
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历需加试两门专业课,由学院统一安排。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各专业复试时间安排
应用化学:4月8日(周日)。
材料学: 4月8日(周日)。
其他专业:4月10日(周二)。
英语听力:4月9日15:15分,地点:子良楼A区5楼听力4、5、6、7、8室。
各专业面试地点见附录“复试分组名单分组及地点”。
四、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时间:4月9日早上7:00
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校医院(学校生活区)
注:考生随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体检,领取体检表在二楼保健科。体检费:50元。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参加复试前须先到化材学院办公室(子良楼C区525)签到。签到时间:4月7日15:00~20:00、4月8日15:00~20:00。
2、复试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复试时审核用):
a.历届生:本科毕业证书;
b.应届本科考生: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分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c.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专科毕业生须带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六门主干课程成绩表。
同时所有考生都应带上研究生政审表。
以上材料统一交给学院办公室寿老师(子良楼C区-525)。
以上材料统一交给学院办公室寿老师(子良楼C区-525)。
a.历届生:本科毕业证书;
b.应届本科考生: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分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c.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专科毕业生须带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六门主干课程成绩表。
同时所有考生都应带上研究生政审表。
以上材料统一交给学院办公室寿老师(子良楼C区-525)。
以上材料统一交给学院办公室寿老师(子良楼C区-525)。
3、复试通知通过我院网站发布,并且用手机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与考生联系。请广大考生收到复试通知信息后回复确认!并携带以上必备资材料按时到规定地点参加复试和体检。 不预先通知我院而无故不按时参加复试和体检者(包括同等学历课程加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自费生必须于复试结束后与学院(C-525)签订相关协议,如不及时签订协议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不予录取。
化学工程与材料学院
20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