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原则
本次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招生办法和政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复试资格
第一志愿报考浙江工业大学化材学院、初试成绩达到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A类)的考生,以及部分调剂考生。
三、复试方法及内容
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英语面试、英语听力和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验技能(理论部分)以及相关学科知识。
复试满分100分,其中,英语听力20%,英语面试30%,专业面试5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100分制)和复试成绩(100分制)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为70%:30%。
同等学历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要求等复试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加试
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办法
学院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进行调剂。需调剂来我院的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必须与调剂专业代码(门类)一致,数学科目根据报考学科要求执行(统考数学一、二、三、四及学校自命题数学等同)、另一门入学考试专业课相同或相近。
五、录取程序
考生的入学考试综合总成绩排名顺序为:免试推荐学生组、一志愿考生组、第一批调剂考生组、第二批调剂考生组……,每组内考生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材料学院
2007-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