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浙江大学作为全国首批获得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授权单位,面向全国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申请-考核”形式选拔博士生
二、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在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两个领域招收非全日制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25名,学制4年。
三、专业学位博士申请条件
各类申请者除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 新版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6分及以上,或旧版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新托福80及以上,或参加英文授课学习、通过英语撰写论文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其他与之相当英语水平;
2. 德语、法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俄语达到俄罗斯联邦对外等级考试(ТРКИ)2级或俄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或其他与之相当外语水平。
(二)研究能力(须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 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硕士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含录用,翻译或编译类文章除外),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出版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专著,或有其他与此相当的研究成果或其他特别突出科研业绩;
2.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或主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或以上级别研究课题;同时须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翻译和编译类文章除外)。
(三)考生来源
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较高教学成就、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以及在省市区县教育研究机构(含教研室)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和高校专任教师。
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及以上(计算截止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4月9日期间,根据《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的通知》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内容包括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材料以及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50元。
所有申请者均须完成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同时须按照教育学院要求提供报名材料与佐证材料。
(二)申请材料
1. 材料目录(见附件,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领域、材料详细项目名称)
2. 报名信息表(见附件,需本人手写签名);
3. 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置于同一页面);
4.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 硕士课程成绩单(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6. 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学力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位的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7. 研究成果清单(见附件)与研究能力和成果证明材料: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硕士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全文,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出版过的专著等(代表作提供最多3项,如没有则不提供);
8. 奖项荣誉、课题研究等佐证材料: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项目立项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提供最多3项,如没有则不提供);
9. 个人自述;
10. 3000字以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11. 硕士学位论文封面、目录与摘要页;
12.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含封面,境外取得硕士学位且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提供一篇代表性课程论文);
13. 教育博士报名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4. 与申请攻读学位专业相关的两位正高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书(专家出具并签字方为有效),推荐书必须真实有效。
(三)递交材料相关注意事项
1. 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
考生须在2023年4月9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所有材料提交后将不再退回。
(1)申请材料第1-11项,按序号整理并装订成1册;
(2)申请材料第12项单独装订成册;
(3)申请材料第13项与上述材料(1)和(2)一同寄送;
(4)申请材料第14项可由专家单独寄送,也可与上述材料一同寄送。
2.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
考生须在2023年4月9日前按照《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的通知》,在报名系统完成材料提交。
(1)申请材料第1-11项和第13项,按顺序汇总到1个PDF文件,以“报考专业+考生姓名(申请材料)”命名;
(2)申请材料第12项,单独1个PDF文件,以“报考专业+考生姓名(硕士论文)”命名;
(3)将上述2个PDF文件制作成1个压缩包上传至报名系统;
(4)申请材料第14项无需提供电子版,仅纸质版寄送。
3. 其他说明
申请材料须按材料清单顺序编号提供,并按时提交、寄送;如有申请材料不全、未按指定顺序和要求提供、不能清晰辨认、未能有效佐证等情况,将视为无效报名。
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申请过程中、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四)初审与复试
报名截止后,我院将组织进行材料初审。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名单计划于2023年4月至5月在教育学院官网公布。
复试具体安排以我院官方通知为准,详见教育学院官网相关通知。
五、博士生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非全日制定向教育博士学位标准为12.5万元/生·全程。教育博士学费建议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两次缴纳:第一次6.25万元/生,须在入学报到时缴纳;第二次6.25万元/生,须在第二学年注册前缴纳。
六、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0571-88273714
Email:sujieangela@zj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教育学院202室,邮编:310058
(提醒:材料邮寄时建议使用顺丰速运,切勿使用各类同城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