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4年秋季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为组织好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浙大发研〔2014〕33号)有关精神,经济学院2014年秋季博士生录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教育部和浙江大学关于博士生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学院的复试要求。
4.报考资格审查和学校组织的体格检查合格。结合初试成绩,经复试和综合考核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
5. 被录取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
二、复试要求
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学院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各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外国语为英语的,听力成绩不低于10分(听力成绩7分,8分,9分者,英语总分分别达到80分,75分,70分,可视为英语成绩上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高校教师计划的考生,要求各科成绩均不低于50分。个别未上线,但有发展潜力的考生,经报考导师申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同意,由学院向学校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破格复试申请,进行统一审核。未经审核同意,未上线考生一律不得复试录取。
三、招生次序与限额要求
1.本次博士生招生按计划先录取统考上线考生后,在名额允许的条件下招收(秋季)硕博连读生。
2.硕博连读生的录取,按照“经济学院硕博连读申请与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
3. 每名导师在本学院当年招生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由于导师招生指标的限制而无法录取的上线优秀考生,可调剂至相近专业缺少生源的其他导师。
四、报考资格的审查
所有上线考生复试前都必须参加体检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须凭报考资格审查表参加复试,未参加报考资格审查者和报考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均不得参加复试。
五、复试和拟录取
1. 学院组织5人复试小组对上线考生进行复试。
2. 所有上线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 为加强对考生的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的考核,要求每位考生向复试小组报告有关情况(要求制作PPT,每人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的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复试时,学院进一步核实和查验考生的身份证、前置学位证书或学生证等,考生可以进一步如实提供或补充能说明考生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如(1)研究生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2)能表明本人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实绩的有关证明、获奖情况、发表的论文的复印件等;(3)硕士毕业论文(历届生提供论文,应届毕业生已答辩者提交论文和论文评议结果,未答辩者提供论文初稿)等。
5.复试组应综合考察考生的前置学校、大学本科和硕士生阶段的学习成绩、科研和工作实绩、研究能力和成果、毕业论文和专家推荐信等状况,综合评分。
6.拟录取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档审查
由学院党委(总支)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和政审。要重点加强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经政审合格者,方可录取;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七、时间安排
5月4日—5月9日:考生体检,详见校医院网上通知:校医院关于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体检的通知;
5月5日—5月9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报考资格审查,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11教学楼二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详情点此查看:关于2014年博士生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 ;
5月8日:学院安排审查考生材料,时间:下午1:30-4:30,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经济学院大楼308室;
5月9日:考生复试【含(秋季)硕博连读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月13日:学院上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5月20-25日:定向、委培生签订协议书,学院调档政审;
6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
经济学院2014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