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时间安排
时间 |
地点 |
事项 |
备注 |
5月4日—5月9日 |
浙大校医院 |
考生体检 |
详见校医院网上通知:校医院关于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体检的通知 |
5月5日—9日(8:30-11:30,13:30-16:30) |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11教学楼二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报考资格审查 |
详情点此查看:关于2014年博士生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 |
5月10日 上午9:00-11:00 |
之江校区7号楼213 |
专业课考试,考试科目详见《2014年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目录》 |
具体请看《关于2014年博士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考试前进行学院资格审查,请准备好相关材料。 |
5月10日 下午1:00开始 |
之江校区7号楼101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考生休息室:之江校区7号楼106 |
之江校区7号楼103 |
民商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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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校区7号楼107 |
经济法学 |
||
之江校区7号楼111 |
国际法(海洋法) |
||
5月10日 下午2:00开始 |
之江校区7号楼107 |
法学理论、诉讼法学 |
|
5月10日 下午4:00开始 |
之江校区7号楼107 |
调剂联合面试 |
其他未尽事项,请关注学院网站后续通知。鉴于相关事项需要在不同校区处理,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复试程序与标准
第一阶段:书面审查
(一)资格审查
考生向复试组秘书递交身份证、《复试资格审查表》、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应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复试委员会审查考生复试资格。
(二)一般研究资质评估
复试组依考生提交的下列材料对考生作出一般研究资质评估:
1.近期研究成果目录及著述原件或复印件;
2.硕士学位论文;
3.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4.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的书面陈述和证明。
(说明:考生须按以上顺序把研究资质评估材料和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书一起装订成册,并按复试组老师的人数准备相应的份数,一般为五份,如时间紧张来不及做可以只准备一份提交)
第二阶段:见面考察
(一)导师组组长宣布复试开始并介绍有关信息;
(全体复试者到场)
导师组组长宣布复试开始并介绍:复试组成员、秘书、记录人;
导师组长介绍本年度招考情况。
(二)宣读复试规则并主持考生进行抽签以形成复试顺序
1.宣读复试规则和标准;
2.主持考生依抽签方式形成复试顺序。
(三)口头答辩程序(不少于20分钟)
(考生按复试顺序进入考场进行下面的复试)
1.外语口语测试:考生用英语自我介绍(3分钟)并回答复试委员会老师提出的有关问题;
2.考生介绍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书,考察考生的研究资质;
3.复试组老师围绕攻博研究计划书或者一般法科专业知识进行专业提问,考生当场进行专业答辩;
4.其他:复试组关于其他相关问题的提问等。
(复试考生回答完问题后退场,每位教师当场对该考生进行打分。然后由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进行复试)
第三阶段:第一轮复试及评议
(一)复试计分规则
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其中考生研究资质评估占25%,专业答辩占20%,外语测试占5%。
(二)第一轮复试组教师评议
所有考生复试完后,复试组老师对考生进行评议,并依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分别按总成绩高低排名,同时确定拟录取人员,并予以公布。
第四阶段:第二轮复试及评议
第一轮复试后未录取人员,可自主申请参加第二轮复试。
第二轮复试程序、计分规则和录取方式同第一轮。
录取说明: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拟录取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关于2014年硕博士研究生复试的交通及住宿的温馨提示
(1)校区地址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浙江杭州之江路51号(杭州六和塔附近)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主楼112、114,联系电话0571-86592723、86592771
(2)公共交通
K4路公交车:一公园—浙大之江校区—九溪
334路公交车:汽车南站—浙大之江校区—之江交通换乘中心
308/K308路公交车:开元路—浙大之江校区—转塘南
318路公交车:武林广场—浙大之江校区—桐坞高山茶村
杭州公交车为无人售票车,请大家自备零钱。
(3)之江住宿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内住宿可联系:
月轮山庄电话:0571-86592757,拨0咨询。
建议不清楚具体地点的考生提前踩点,熟悉相关环境,以免当天过于匆忙,无法找到相关地点。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