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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浙江大学 /2014-02-17

 

2013年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13年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博士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学院以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为原则,制定本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维屏

   副组长:林咸永、姚信、赵朝霞

   成 员:朱利中、 郑平、杨肖娥、徐建明、王珂、王美青

   申述联系人:赵朝霞,申述联系电话:0571-88982113

2、各学科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三名以上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老师组成。

二、复试要求

1、复试分数线:各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外国语为英语的,听力成绩不低于10分(听力成绩7分,8分,9分者,英语总分分别达到80分,75分,70分,可视为英语成绩上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要求各门科目成绩均不低于50分。

2、学院总体的复试比例控制在1:1.2左右,且实行差额复试。

3、复试形式:没有笔试,只有面试。面试由复试工作小组老师对考生的政治品德、学术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最终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

   最终成绩=60%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外语成绩×0.5+业务课1成绩×0.3+业务课2成绩×0.2

三、复试程序

1、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安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来校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凭盖有研究生招生处公章的资格审查表参加学科复试。研究生院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5日-5月13日(具体要求见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3、考生复试前需在浙江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为5月5日-5月13日,浙大紫金港校区医院。

4、各学科在5月5日-18日期间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定向、委培和联培考生在5月29日前签订协议书。

6、参加复试考生请携带以下材料:

(1)博士生资格审查表

(2)本科、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

(3)硕士毕业论文(历届生提供论文,应届毕业生已答辩者提交论文和论文评议结果,未答辩者提供论文初稿)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复印件

(5)个人研究陈述书,主要叙述个人研究经历与成果以及对未来研究的设想。

(6)两封专家推荐信

以上材料复试时交各学科复试小组。 

四、录取政策

1、各学科按照综合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所有非在职上线考生全部享受一等基本助学金。

3、无科研项目或无经费的导师不安排招收新生;已经退休的导师原则上不再招收新生。

4、每位导师原则上每年招生人数不超过2名(含直接攻博、春秋季提前攻博和自主招生);

6、最终录取名单在完成政审后确定,学院在6月底向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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