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关于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的通知
各位相关考生:
经学院2013年博士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建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教授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的教师担任。
一、复试
1.复试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经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计划录取博士 18 名左右,已录取免试直博生5名,已录取硕博连读(春季提前攻博)4名,计划录取9 名左右的统考博士生。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并通过复试(已参加并通过复试的免试推荐生不再进行)。
2.基本要求
(1)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处的报考资格审查(本校应届考生除外,复试时持学生证)。资格审查的具体通知请点击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查看,网址为:http://grs.zju.edu.cn/News/html/grsutil/zxdt/bsszsxx/2013-04-25/449-20130425153326.html
(2)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制定的最低复试要求分数线。
3.复试方式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复试采取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和所在专业的综合知识考核,通过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4.具体安排
(1)业务课2考试
时间:2013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组团大楼D楼416
(2)面试(即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和专业英语考核)
时间:2013年5月14日下午13::00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组团大楼D楼441
考生休息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组团大楼D楼D416
5.特别提醒:
复试时考生须向复试小组递交的材料如下:
① 报考资格审查表(本校应届考生出示学生证);
②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③ 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二、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须符合学校规定的招生要求。
2.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试合格后,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折算成100分,占60%)加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0.6+复试总分*0.4。
4.及时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处,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在规定时间上网公示。
5.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给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发录取通知书。
6.体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体检具体通知和注意事项请点击学校校医院网页查看,网址为:
http://zdy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6&object_id=30247. 被录取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
生工食品学院2013年博士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