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浙大发研[2013] 43号)的精神,为保证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公共管理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公共管理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吴次芳 包松
成 员:郭夏娟 郭继强 刘卫东 傅荣校 朱凌 郎友兴张国清 赖金良 王诗宗 谭荣 米红 杨慧蓉 邵明卓亨逵
二、复试原则及基本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学院统一领导,专业自主招生原则。各专业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系所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对本专业的复试方案、复试结果负责;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3.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已经复试过的免试推荐生不再重复进行)。
4.复试基本要求:符合2013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的资格审查)并且初试成绩符合“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
5.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实行差额复试。各学科(专业)原则上应控制在1:1.3左右划定复试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生(调剂政策见学院调剂通知)。
三、各专业复试要求和安排:
1.考生接到复试通知(上网公示并电话通知)后,需先到浙江大学研招办(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十一教学楼二楼)进行资格审查(见研招办网上通知),领取资格审查表。
2.各专业考生必须凭报考资格审查表参加复试(按研究生院的规定:本校应届生凭学生证复试),考生参加各专业复试时,需将报考资格审查表交复试小组组长,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各专业务必收齐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表,上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查。
3.各专业复试时,必须认真审查每一位历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和身份证,严防作弊。同时,请各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将大学在校成绩单,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得奖情况交复试组。
4.各专业根据情况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为人正直、处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担任。
5.各专业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事先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和纪律的指导,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记录),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复试结果有案可查。
6.由学院统一组织英语听力测试,由各学科专业组织面试,方式是口试(含英语口语)加笔试(含专业英语笔试)。
7.面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口试成绩组成。
8.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面试成绩(80分,其中笔试成绩30分,口试成绩50分)和英语听力成绩(20分)组成。考生的综合评分中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60%和40%,初试成绩是以合格生源的初试总分除以5构成。(注:视同上线的总分抵单科分的考生,初试成绩按抵扣后的分数计。)
9.要求每一考生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按照统一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进行复试。
10、复试时,在同等条件下优选考虑有硕博连读、公派出国意向的考生。
11、在复试成绩正式公布前,不得提前向考生透露复试结果,或发表易引起考生误解的言论。
学院各专业面试的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本通知附件更新。
四、各专业录取的原则
1、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招生要求。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2.、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若低于60分,复试视为不合格,则不论初试成绩如何,一律不能录取。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调档政审
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审查,拒绝邪教。审查合格者发给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发录取通知书。
六、工作时间安排:
3月11日:全校录取工作会议,并向研招办领取考生材料;
3月13日:学院向各学科专业,传达学校精神,制定招生政策和办法;
3月15日:各学科专业确定复试名单;
3月16日:学院确定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复试方案和程序、复试中笔试和口试的比例、复试合格标准、录取时初试和复试的比例,并上网公示(需调剂的专业在3月21日前确定复试名单并上网公示)
3月20日下午4点前:学院接收上线考生的调剂申请,并将考生材料递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3月22日前:各学科专业确定复试时间和地点并上网及电话通知;
3月19-26日:研究生院进行考生资格审查;
3月19-31日:上线考生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进行体检;
3月25日10:00 :学院组织英语听力测试(测试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浙大路38号)教4-304),请考生凭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场,迟到10分钟不得进入);
3月23-27日:各学科专业组织复试(含笔试和口试)(3月25日上午学院英语测试时间不安排学科复试);
3月28日前:各学科专业将考生的报考材料、复试材料和面试成绩上报学院;未录取考生材料全部退回研究生科;
3月29日:学院审核和整理各专业的上报材料,并将各专业的复试结果和排名上网公示。学院将未录取的考生材料全部退回研招办;
4月1日:学院汇总各专业的上报材料,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学院开始调档政审。
注:双证MPA的复试要求以及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安排由学院MPA中心另行通告。
申诉联系人:杨慧蓉: 87953821;邵明(MPA):8795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