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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关于做好2013年博士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更新)

浙江大学 /2014-02-07

 

各研究所、各位导师:

按照综合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为了公平、公正、认真地做好人文学院2013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3年博士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我院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成立学院博士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王云路

副组长:沈玉

成员:各相关学科负责人

联系人:张良 057188273199。

二、复试分数线

同学校复试分数线:各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外国语为英语的,听力成绩不低于10分(听力成绩7分,8分,9分者,英语总分分别达到80分,75分,70分,可视为英语成绩上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高校教师计划的考生,要求各科成绩均不低于50分。

三、录取政策

根据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及下达指标情况,结合本院生源情况,规定有生源的导师招生名额为一名。

四、复试和拟录取

1、复试名单由各学科和专业根据学校规定的复试比例和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

2、各学科成立由3名以上导师和相关学科点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共同组成的复试小组,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3、考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各复试小组评出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名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内容分为三部分:

a)对考生提供的背景材料的评估: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已完成的学术论文(无论发表与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打算研究课题的论证报告。

b)笔试为专业课考试科目。

c)口试:侧重考生的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包括外语的口语能力),心理素质等。

各学科可确定一种适合本学科的、以强化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和研究素质为主的具体面试方式。

5、在复试中,应进一步核查考生的身份证、前置学位证书或学生证等。

6、2013年专业课考试由各专业、各研究所组织,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7、复试结束后,需送交学院研究生教育科的材料: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包括拟录取者与不录取者)的复试成绩打分表。

拟录取名单(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加盖研究所公章。

所有考生的档案材料(报考信息表、资格审查表、二份专家推荐书、专业课试卷与成绩、打分表、复试记录等)。
五、调档政审

要重点加强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经政审合格者,方可录取;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助学金

所有录取为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生均享受一等基本助学金。

七、其他要求按学校博士生录取工作文件文件执行。

八、时间安排:

4月25日:学校召开博士生录取工作会议;

5月5日:学院召开博士生录取工作会议;

5月5-13日:研究生招生处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5月5-13日:考生体检,详见校医院网上通知;

5月17日前:完成复试工作、考生材料审核工作,并将拟录取名单及有关复试材料一并报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5月22-29日:调档政审;

6月底:发录取通知书。

 

 

                                           人文学院研究生科   

O一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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