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浙大发研【2011】57号)文件精神,将继续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科学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学院研究生招生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刘维屏
副组长:王珂、赵朝霞(申诉联系人)
成员:朱利中、陈英旭、杨肖娥、徐建明、冯亚非、林咸永、王美青
咨询电话:0571-88982448;申诉电话:0571-88982113
2、各学科成立复试和录取工作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务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系)的教师担任。
二、复试
1、复试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各学科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差额比例控制在1.3-1.5,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校基本要求之上,划定复试分数线。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已经复试过的免试推荐生不再复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复试工作为“阳光工程“。
2、复试的基本要求
(1)符合2011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
(2)初试成绩符合环境与资源学院相关学科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另行通知)。
3、复试规则
(1)按照教育部“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分别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学术型研究生的上线考生进行面试。
(2)复试没有笔试,只有面试。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3)不单独进行英语听力考试,听力测试、专业文献口译与口语测试在面试时进行。
(4)复试时主要由复试组专家对考生的综合能力、政治素质及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和评分。
(5)考生综合分数(100分)=60%初试成绩+8%英语听力和口语成绩+32%专业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综合知识内容包括:反映学生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知识、表达能力和综合运用等能力,没有指定参考书。
三、录取
1、拟录取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需符合招生要求,未调档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通过研究生院考生资格审查或未递交资格审查表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总分40分,24分合格)。
4、单科低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提高上线总分的分数线后即视为上线考生,复试时按照初试成绩的总分排名。
5、初试和复试都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在自愿的前提下,可录取为硕博连读生,但不能录取为直博生。
四、调剂
1、初试成绩既达到报考专业学科门类分数线,又达到调剂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才能申请调剂。
2、优先调剂学院内部上线的考生,原则上不接收外校和外院转入的学生。
3、科学学位可调剂到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相近的专业学位之间也可调剂,统考科目必须相同;科学学位之间,统考科目相同(含基础课相近,如数学可由高调到低)的考生,在专业基础课相近的情况下,可调剂录取。
4、学院内部跨学科申请调剂的同学需填写“环境与资源学院硕士调剂申请表”,学科意见和学院意见统一由研究生科处理;统一学科科学学位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的同学只需填写“环境与资源学院参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5、调出学院的同学需填写“浙江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6、申请调剂的学生复试时笔试成绩总分减5分计算。
五、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3月18日上午:学院召开硕士研究生领导小组复试和录取工作会议
3月23日前:学院网上陆续公布各学科上线考生复试名单和复试时间,未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材料退回研招处,以便调剂;
3月22日-3月25日下午4:30:调剂申请(详见第四条);
3月25日下午6:00前:网上公布调剂生源复试名单;
3月25日-4月2日:研究生院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地点:玉泉校区教11楼二楼);
3月25日: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3月25日-4月1日,考生体检(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见校医院通知http://zdyy.zju.edu.cn/show.php?id=117)
3月25日-4月6日,学院各学科组织复试;
4月7日前:学院将不录取学生材料全部退回研究生院招生办;
4月8日前: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到研究生院并开始调档政审。
六 其他
1、复试时请随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随带学生证),六级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材料、得奖材料等相关材料上交复试小组组长。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提前处理好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3、被浙江大学录取的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免试推荐研究生以及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统考研究生免交学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统考生需缴纳学费1万元/年。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