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的有关通知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0 年硕士研究生 调剂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浙江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1 、考生必须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学科门类分数线(按学科代码)同时又达到要调剂专业的分数线才能调剂。浙江大学原则上不接收外校转入考生。环境与资源学院优先调剂本学院的上线考生,同时欢迎外学院专业背景相似的优秀上线考生调剂到环资学院。 2 、学院内部申请调剂的同学必填写“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0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见附件 1 ),跨学院申请调剂的同学必填写“浙江大学 2010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见附件 2 )。附上个人简历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并将有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科,学院研究生科地址: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中心南楼 109 室。(注:外地考生如果来不及送材料可发传真到研究生科,传真号 0571-86971359 ,发传真的同学必须和学院研究生科事先联系,学院研究生科电话: 0571-86971448 )。院内跨学科的考生原学科意见由学科带头人签名,跨学院的必须有原报考学院意见和研究生科长签名并加盖原学院公章。院内申请调剂学科意见、学院意见统一由学院研究生科处理。申请时间: 3 、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在 4 、 申请调剂成功的同学在复试时笔试成绩总分降 5 分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