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为了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学院 201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研究讨论,特制订如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成立计算机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
组 长:陈刚 副组长:冯雁
成 员:陈纯,庄越挺,鲍虎军,何钦铭,陈根才,陈越,孙守迁,林兰芬,应放天,陈丽
申诉联系人:陈丽 申诉联系电话: 0571-87952168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 3 人),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
三、由各专业根据学校规定的分数线和从统考生中招收的硕士、直接攻博名额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原则上控制在 1 : 1.3 左右划定复试分数线。生源充足的学科,差额比例可高于 1 : 1.4 。
四、复试形式及各部分比例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其中:
设计艺术学专业:面试(面试包括四部分: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 20% 、专业基础知识 30% 、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 30% 、综合素质 20% )。
数字化艺术与设计专业:面试(面试包括四部分: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 20% 、专业基础知识 30% 、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 30% 、综合素质 20% )。
工业设计工程专业:计算机辅助设计 + 面试(面试包括四部分: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 20% 、专业基础知识 30% 、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 30% 、综合素质 20% )。计算机辅助设计成绩占复试成绩 的 25% ,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 75% 。
计算机专业(指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技术):上机考试 + 面试(面试包括四部分: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 20% 、专业基础知识 30% 、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 30% 、综合素质 20% ),上机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 的 25% ,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 75% 。
五、复试满分为 100 分,复试不合格者 (低于 60 分), 不予录取。
六、各专业按照考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占 65% 、复试成绩占 35% 的比例评出考生综合分数(以总分补单科进入复试的考生入学考试总分不减分):
综合分 = (入学统一考试总分 / 5 ) × 65%+ 复试成绩 × 35% ,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原则依次择优录取。
七、经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院。
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
2010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