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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硕士生录取后常见问题

浙江大学 /2014-02-14

1、有关调档和政审:复试结束后,录取考生立即发放“调档政审函”,免试研究生以挂号信寄出“调档政审函”。政审函交所在单位党组织部门填写意见,政审意见无固定格式,主要介绍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必须注明有否参加过法轮功,并加盖公章。政审材料需在5月1日之前寄到浙江大学化学系总支办公室。应届生可先寄政审材料,档案待毕业后再寄。往届生政审材料和档案一起寄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化学系党总支办公室收(教八503)   邮编: 310027。

2、有关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联系函可自带,待报到时上交。从外省转入的,组织关系抬头填写“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从浙江大学以外的浙江省内其他单位转入的,请填写“中共浙江大学党委组织部”。

3.  有关户口迁移:自愿决定是否报到时迁入户口。《户口迁移证》必须规范,各栏内容必须填写清楚。《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姓名一致;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者“××省××县”;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

4. 有关录取通知书:根据校研究生院的安排寄送,按往年惯例,大概在六月中下旬寄送。默认的寄送方式是:按照报考信息材料上的通讯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

5. 有关联系方式:我们会不定期以短信形式发布通知,同学们如若更改手机号码,请及时告知。通讯地址若有变化,请及时发送邮件至:huangzhenzhen@zju.edu.cn, 同时告之身份证号以便验证。

6. 调档政审函和录取通知书可以自取或请人代领,需提前告知我们。代领人需提供学生的身份证号码,以便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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