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是以中医中药为优势特色学科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中医药研究生、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院校。建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学校博士学位点覆盖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覆盖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技术、基础医学8个一级学科,自主设置听力学、中医药卫生事业管理等9个目录外专业。专业学位包括中医博士与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护理硕士、中药学、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7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目前已形成以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学位类型齐全,培养层次完备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格局,以及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发展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191人,硕士生导师820人。现有在校研究生3091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28人(学术型269人、专业型59人),硕士研究生2763人(学术型851人、专业型1912人)。
学校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自主培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一批高层次人才。现有在职教职工(校本部)1300余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3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浙江省国医名师、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一批专家学者。
学校全力推进学科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国家重点学科(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学、中药学入选浙江省第二批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获浙江省“十三五”一流学科建设项目A类3个、B类6个。建有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以及国家中医药科研重点实验室、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一批科创平台。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5项,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0项。主办《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报》《浙江临床医学》2种学术期刊。先后与省内外10余个市(县、区)以及浙江省国贸集团等知名企业开展产学研战略合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中医药事业发展。
进入新时代,学校将秉承“求本远志”校训,坚持“学生为本、学术至上”理念,弘扬“大医精诚、锐意创新”精神,致力于建设以中医中药为特色,多学科协同发展,优势突出,具有国际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一、培养目标
1.博士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2.硕士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科研、教学或医疗等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具有较好创新能力的医药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1.我校各硕士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除外),具体参看《浙江中医药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目录》。2021年我校拟计划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178名,各专业拟招推免生人数为初步拟定数,根据报名人数可予扩招。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2.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招生专业为:中医学、中药学。专业招生类别均为学术型。
三、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学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
2.奖助学金(具体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2020年以学校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1)学业奖学金, 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10000元。学术型与非规培研究生:第二、三学年:一等奖学金12000元(20%),二等奖学金10000元(30%);三等奖学金8000元(50%)。规培研究生:第二、三学年:一等奖学金13000元(10%),二等奖学金9000元(90%)。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研究生助研津贴,从二年级开始,不低于2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生规培期间每月由培训单位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万元/年。
(5)硕士阶段入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予以支助2万元/人,转为硕博连读者,资助4万元/人,导师按1:0.5配套。
(6)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资助、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资助政策。可通过申请获得资助以完成学业。
(二)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
1.学费:10000元/学年。直博生学制为五年。毕业时发放博士毕业证及博士学位证。
2.奖助学金:(具体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2020年以学校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1)奖学金, 全覆盖。第一学年15000元。第二至第五学年:一等奖学金15000元(20%),二等奖学金12000元(30%);三等奖学金10000元(50%)。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
(3)研究生助研津贴,从二年级开始,不低于6000元/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年。
(5)入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对象培养计划,资助标准3万元/人。
(6)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资助、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资助政策。可通过申请获得资助以完成学业。
四、申请条件
(一)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人格健全、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4.中医、中西医专业不接受西医(临床医学)毕业生申请,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不接受中医、中西医专业毕业生申请。
5.医学专业不接受不符合执业医师申请条件的考生申请。(基础医学院基础医学专业可接受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考生报考;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专业可接受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考生报考;公共卫生专业可接受预防医学考生报考。第三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学位可接受康复治疗学考生申请。生命科学学院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可接受生物科学类考生申请。医学技术学院临床检验诊断学可接受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考生申请;医学技术专业相应方向可接受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生物信息学、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生物医学工程考生申请。人文与管理学院中医药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可接受管理学考生申请。)
6.申请护理学要求本科毕业于护理学类(含助产学专业),口腔医学要求本科毕业于口腔医学类,药学、中药学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于药学、中药学、生物科学类相关专业。
7. 身体健康,状态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人格健全、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4.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450分)。
5.申请中医学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于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申请中药学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于药学、中药学、生物科学类专业。
6.凡学术兴趣浓厚、科研能力突出的推免生均可申请我校本科直博生。复试合格的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在本科直博生录取名额满额时,可转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录取。
7.身体健康,状态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申请办法
1.推荐免试研究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网报信息进行审查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及时接受复试通知,按时参加复试。2021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复试程序见后续《浙江中医药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复试工作办法》通知。
3.申请人需准备“申请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专家推荐信”(须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填写)(表格见附件)及其他申请材料,包括政审表、自述(无统一要求)、博士期间学习计划(仅申请直博生提供)、本科历年学习成绩(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红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生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于复试时上交。
4.我校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对通过复试的考生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24小时内接受。拟录取名单在研究院网站公示10天。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5.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入学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以上条件具体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传真):0571—86613539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政编码:3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