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关于 2010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我校 2010 年准备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50 名,推免接收工作将于 2009 年 9 月 18 日开始,现将具体接收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 、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二、申请办法
1 、申请人将填写好的“浙江中医药大学 2010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申请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须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填写)(表格见附件)、“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 须由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盖章方可认定有效 ] 及全部申请材料 [ 包括自述、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获奖证书等 ] ,于 2009 年 10 月 8 日前寄(或送)达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我校受理申请结束时间为 2009 年 10 月 8 日)。
2 、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后,确定复试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同意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复试工作办法见《浙江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体检要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 研招办届时公布复试、体检时间安排 ) ,择优录取 , 拟录取名单公示 7 天,未经公示的录取名单无效。
3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对通过复试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发给接收函。被拟录取后的推免生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4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对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过处分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5 、浙江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 201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联络方式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邮编: 310053 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
浙江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571-86613539
浙江中医药大学网址: www.zjtcm.net
附件:
1. 浙江中医药大学2010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 申请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申请表下载时请用 A4 纸打印,申请时提供的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09 年9 月15 日
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2.申请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