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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24-06-01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严格组织招生复试和调剂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制定如下录取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核、决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指导、监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

(二)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判断和处置,保障复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有序,监督有效,高效规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试行校、院两级管理,各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报研究生院备案。实行组长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1.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认真研究确定学院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调剂、复试、录取等内容),监督做好复试内容、复试组成员、考生网上信息等重要信息的保密工作。要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要严格复试过程管理, 严格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要求。复试前要严格落实“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工作要求。

2.各学院按招生专业(学科)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指定其中1人为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学校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要求,负责制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环节模块、评分标准。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应自觉接受抽签随机分组。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应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和公道正派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参加我校今年的研究生复试。

3.复试题目及其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含副题)、考生答题材料、评分得分、考生信息等在使用完毕前均系机密材料, 学院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4.学院要加强参加复试专家的遴选和培训,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学院要发挥和规范专家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专家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专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进行人才选拔的能力。

5.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招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复试期间复试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巡视、监督工作。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安全有效、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条件:符合《浙江中医药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24年一区硕士复试线,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复试线基本要求。      

(二)复试形式:线下现场复试。

(三)复试比例:当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超过实际招生计划1.5倍时,复试比例在1:1.5~1:1.7,各专业有所不同;除此之外,上线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初试总分在国家线基准上降10分,单科分数线与国家线一致。

(四)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31日-4月7日,调剂生调剂启动时间预计从4月8日开始。

(五)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各学院须根据本通知有关精神,制定具体的复试工作方案、程序和复试标准(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办法),在研究生院官网向外公布。

(六)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前学院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各学院在复试时须认真核对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认真审查往届本科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应届考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的成绩单。

(七)复试要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核,促进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八)复试内容:复试必须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学院要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加强复试题目的研究和设计,根据研究生入学基本能力要求,结合专业特点、招生类别(学硕与专硕各有侧重)等,提前准备好复试题库。英语听力、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是复试须涵盖的四项内容。学院应以复试小组为单位,对照复试四项内容按七个模块设立题库。内容一:英语听力(模块1),内容二: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模块2),内容三:专业知识能力,包括:学业知识(模块3)、专业素养(模块4)、实践解决问题能力(模块5)、发展潜力科研创新(模块6),内容四: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模块7)。题库各模块题量不低于复试考生人数的1.5倍。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九)复试时长: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20分钟。复试全过程录像备案。

(十)复试结果: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10%、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10%、专业知识能力60%、综合素质20%组成。复试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初试成绩/5* 65%+ 复试成绩 *35% (公共管理初试成绩/3* 65%+ 复试成绩 *35% ),创新性成果(省部级成果并为第一负责人)可酌情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公共管理专业需在复试时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

(十一)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通过网络进行测试。

(十二)体检工作:根据要求体检安排在拟录取之后,由考生自行去当地三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十三)诚信复试: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要求,详细了解考生思想动态,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十四)指标调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指标可重新调配至其他专业或其他学院。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浙江中医药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国家一区基本线;

3.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调剂原则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程序

1.调剂时间:网络开通时间预估为2024年4月8日。

2.调剂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yztj/

3.调剂程序:考生网上申请,由学院、学校按调剂邀请比例网上邀请,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复试。通过复试并预录取到相应的学院。导师按双向选择方式确定。

4.未在网上调剂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

5.已进入我校一志愿复试名单的考生,复试前或复试录取后学校不再接受调剂申请。

五、录取工作

各学院在结束复试后按学校下达的计划数从初试和复试成绩、政治审查、体检等方面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确定学院预录取名单,将预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被拟录取,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

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六、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 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 9号)要求,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71-86613539,电子邮件:zzyz607@163.com

2.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571-86613530

3. 各招生复试学院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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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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