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是以中医中药为优势特色学科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下设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举办1所独立学院(滨江学院)。拥有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3所直属附属医院和2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学校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中医药研究生、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院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技术、基础医学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和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开设本科专业31个,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大学科门类。现有在校研究生共2262人,其中,博士生235人,硕士生2027人。
学校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自主培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一批高层次人才。现有在职教职工(校本部)1200余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2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拥有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浙江省国医名师、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一批专家学者。
学校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立身之本,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浙江省“十三五”优势专业、特色专业14个,国家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支。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等一批教学平台。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两次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中医学、临床医学、中药学3个专业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生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不断提高,近些年毕业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全力推进学科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国家重点学科(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学、中药学入选浙江省第二批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获浙江省“十三五”一流学科建设项目A类3个、B类6个。建有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以及国家中医药科研重点实验室、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一批科创平台。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5项,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0项。主办《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报》《浙江临床医学》2种学术期刊。先后与省内外10余个市(县、区)以及浙江省国贸集团等知名企业开展产学研战略合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中医药事业发展。
学校发挥中医中药特色优势,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美国、英国、捷克等30余个国家及地区的90余个教育、科研、医疗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先后聘请50余位外国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在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建立孔子学院,在罗马尼亚、以色列建立海外中医中心。学校是首批获得港澳台地区招生权、首批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高等中医药院校,建有浙江省来华留学生中医文化教育基地,招收了来自57个国家和地区的国(境)外学生。学校也是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教育基地及国际针灸水平考试基地。
进入新时代,学校将秉承“求本远志”校训,坚持“学生为本、学术至上”理念,弘扬“大医精诚、锐意创新”精神,致力于建设以中医中药为特色,多学科协同发展,优势突出,具有国际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业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学制:一般为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三、招生人数
2019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生75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19年计划数为准。
四、招生方式
采取普通招考、申请-审核、硕博连读方式。
(一)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申请-审核: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
(三)硕博连读: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10000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具体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2019年以学校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1、学业奖学金, 全覆盖。第一学年10000-15000元。第二、三学年:一等奖学金15000元(20%),二等奖学金12000元(30%);三等奖学金10000元(50%)。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
3、研究生助研津贴,从二年级开始,不低于6000元/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年。
5、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资助、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资助政策。可通过申请获得资助以完成学业。
六、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方式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报名前获得硕士学位);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者);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业型博士的考生需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中医、中西医临床不接受药学、生物专业等非医学毕业生报考。药学专业可接受生物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违反报考条件报名的考生不予准考,报名费不退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审核方式:具体参见我校博士申请-审核制招生有关通知。
(三)硕博连读方式:具体参见我校硕博连读招生有关通知。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普通招考方式: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5日
2、申请-审核方式: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5日
3、硕博连读方式: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5日
(二)报名程序及方法参见我校博士生报名相关通知。
八、初试
普通招考方式
1.考试科目:①英语 ②业务科1 ③业务科2 ;
①英语 参加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其余科目由外校命题。
2. 考试方式:初试采用笔试。
3. 考试时间: 2019年3月9日-3月10日(初定,具体以英语统考时间为准)。
4. 考试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
九、复试
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比例及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资格审查: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执业医师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体格检查: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复试时进行。
政治审查: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复试阶段进行政治审查。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考核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就业两种。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报名时,报考类别需填写为定向。工作单位需在报考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在复试时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在学期间,档案和组织关系还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继续工作。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为应届毕业生或无工作单位或近期准备辞职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的考生。复试后需要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前凭我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
报名后,报考类别不得更改。
2019年,我校学术型博士定向生录取比例拟控制在各专业的25%左右。其中20%为校本部及各直属附属医院,5%为校外单位(含省外)。专业型博士定向生录取比例不限。
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院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jsgl.zcmu.edu.cn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以上条件具体由学校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传真):0571—86613539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政编码:3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