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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8-05-26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拟定如下复试细则

一、复试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初试成绩确定。

四、学院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

五、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

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复试成绩比例:听力10%,口语与专业外语10%,专业能力考核60%,科研创新综合素质考核20%,合计10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各复试小组复试程序必须规范,必须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3.体检。

   体检工作于复试阶段由学校统一负责。

六:复试时间与地点

资格审查

时间:2018510 日上午9:50-10:00(周四)

地点:滨文校区23210会议室(23号楼行政楼)

专业和外语复试:

时间:2018510日上午10:00-11:00(周四)

地点:滨文校区23210会议室(23号楼行政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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