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充分研究讨论拟定如下复试工作的办法:
一、复试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复试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 专业素质和能力:(1) 专业基础理论综合测试;(2)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1)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2) 人文素养;(3)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4)外语(听说能力)。
三、复试主要方式
1.综合素质和能力25分,内容包括:
①人文素质5分
②外语听力10分
③外语口语10分
2.专业基础综合笔试30分。中医类专业考中医专业基础综合,西医类专业考西医专业基础综合,中西医结合专业考中医专业基础综合,药学类(含中药学)专业 考中药学、药学专业基础综合,护理学专业考护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生物化工专业考生物化工专业基础综合,中医药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考管理专业基础综合,口腔医 学专业考口腔专业基础综合。
①中医专业基础综合: 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
②西医专业基础综合: 含西医诊断学、生理学;
③中药学、药学专业基础综合: 含药剂学、药理学;
④护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含护理学基础、健康评估;
⑤生物化工专业基础综合:含工业微生物、生化分离工程;
⑥管理专业基础综合:含管理学基础、市场营销学;
⑦口腔专业基础综合:含口腔医学基础、口腔解剖生理学。
3.专家面试45分,具体要求:
(1) 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2) 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 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 内容包括:
①专业能力及培养潜质(35分)
②交流表达及创新能力(10分)
四、复试:笔试由研究生处组织,面试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五、各专业复试结束以后,拟录取名单公示10天。
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时间安排:
2015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18402教室)
2015年10月14、15日上午7:30-9:00 体检(中山医院体检中心)
2015年10月14日-17日 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