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4硕士调剂、复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现确定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1.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考虑对人才的市场需求情况,尊重考生的意愿,同时还应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同时考虑各学科导师队伍情况。
2.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应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核办法,使复试有利于对创新人才和科研能力突出人才的选拔。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录取规模
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招生规模进行录取。
三、复试工作的组织、指导及督察
1. 学院根据本办法要求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分管副院长、纪检委员和学位委员会共同组成;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实行组长责任制,全面负责本院复试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并负责组织、指导及协调本院的复试工作。
2. 学院根据情况按二级学科组成若干个复试专家组,复试小组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复试小组成员需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
3.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和二级学科复试专家组名单、联系电话等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4.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已经复试过的免试推荐生不再重复进行)。
5. 复试比例:一志愿按1:1.2差额复试,其余经校内调剂未满额专业按实际上线考生数复试。二志愿原则上按1:1.2差额复试。
6. 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要求
(1)符合2014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资格审查)。
(2)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14年一区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
7. 复试前学院将认真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认真审查往届本科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考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的成绩单。
8. 学院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和纪律的培训,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
9. 复试过程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复试所淘汰的考生必须是复试成绩不及格或总分排名最后者;复试成绩不及格者直接淘汰,不予二次复试;复试成绩合格但排名该专业最后的被差额落选考生可申请参加学校其他缺额专业二批调剂复试一次(与校外调剂考生一同参加第二批复试)。
10.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20分钟左右。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11. 学院复试后均为预录取,最后拟录取必须由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公示后向考生公布。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方为正式录取。
12. 学院招生导师需签订招生责任书,承担助研津贴100/月·人。
13.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
四、招生复试流程:
1. 学院公布2014年硕士生导师招生名单,考生选择导师。
2. 学院组织考生复试,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3. 对于未录取的考生进行院内调剂,仍未录取者退回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
4. 如第一轮复试后名额未满的专业需及时上报缺额信息,请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调剂相关专业考生进入学院。
五、招生复试形式:
复试由笔试与面试组成,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笔试+面试)、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和英语应用能力(笔试+面试)。
六、复试内容
复试将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特别是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深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复试内容如下:
1. 专业知识考查
(1) 考查形式:笔试+面试
(2) 考查时间:笔试约30分钟+面试约15分钟
(3) 考查内容:
①药学综合知识能力(考查科目包括《药剂学》、《药理学》、《有机化学》与《分析化学》),适用于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药物化学、生药学专业考生。
②中药学综合知识能力(考查科目包括《中药学》、《中药炮制学》、《有机化学》与《分析化学》),适用于中药学专业考生。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1) 考查形式:面试
(2) 考查时间:约15分钟
(3) 考查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③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④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⑤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⑥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英语应用能力
(1) 考查形式:笔试+面试
(2) 考查时间:笔试30分钟,面试约20分钟
(3) 考查内容:①专业外语(笔试)②外语听力与口语(面试)
五、各项复试内容所占的比例
专业知识(笔试+面试): 30%+30%=60%
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20%
外语听力与口语(面试):10%
专业外语(笔试): 10%
复试中,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六、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65%+复试成绩×35%+创新性成果加分5分(省部级成果并为第一负责人)
七:复试时间:
4月8日:13:00-15:00,一志愿考生报到,地点:3502(3号楼502室)
4月9日:13:00-15:00,校外调剂生报到,地点:3502(3号楼502室)
4月9日:15:30-16:30,笔试,地点:3502(3号楼502室)
4月10日:专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报到后通知)
4月11日:专业英语面试,地点:3502(3号楼502室)
复试时间若临时有变动,请注意查看药学院相关通知。
药学院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