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一律享受公费生待遇,每月发放国家普通奖学金500元/人;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优先提供研究生助管岗位(300元/月);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基础医学院所属各专业并被录取的研究生除享受公费生待遇外,另发放研究生助研奖学金(约200元/月);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国家线者按初试成绩排名可优先选择指导老师、优先自选调剂专业;
5、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排名前50者,第一学年优先推荐参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1000元/人),优先推荐参评研究生创新性课题申报(20000元/项);
6、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异者,根据学校发展以及全省各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和实际工作需要,优先推荐留校工作或选择用人单位就业。
7、以上办法解释权归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