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20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30人(含“申请-考核”6人),其中全日制7人、非全日制23人。2021年正式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
基本学制为4年。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须获硕士学位(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4.报考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
5.2021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方向为学校课程与教学、学生发展与教育、汉语国际教育,报考各方向考生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招收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2)学生发展与教育方向招收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与工作人员。
(3)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招收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具有海外孔子学院或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者优先)、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方式限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考生报考。
申请条件如下:
1.符合普通招考报名条件第1-5条。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英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CET4≥425或IELTS≥5.5或TOEFL≥80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或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地区)学习1年及以上。科研能力强、成就特别突出的,可适当降低要求。
4.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取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二级期刊2篇(期刊定级标准参照我校有关规定),其中近5年必须有1篇;
(2)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
(3)以第一主编身份出版教材(发行量5万册及以上);
(4)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排名前三);
(5)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三)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
(6)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现职人大政协系统省部级正职领导或党委行政系统省部级副职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委、省政府采纳(排名前三);
(7)其它经学校认定可以体现申请人学术与科研创新能力的高水平成果。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申请-考核”
2020年12月5日-12月25日
2.普通招考
2021年1月1日-3月1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zs.zjnu.edu.cn/bsbmxt/,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网报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时,报考“01学校课程与教学(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或“02学生发展与教育(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方向的考生,指导教师应选择“学校课程与教学指导组”或“学生发展与教育指导组”,报考院系为“教师教育学院”;
报考“04汉语国际教育(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方向的考生,指导教师应选择“汉语国际教育指导组”,报考院系为“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备用信息”栏由报考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的考生填写拟开展的研究方向(体育、理论、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思政、外语、化学、物理、科学、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心理),限报1门。
“备用信息1”栏填写职称、职务。
个人经历、家庭成员、奖励处分、发表论著等要求简明,每项累计不超过100个汉字。
考生网报结束后,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将报考费(150元)汇入我校财务账号(缴费方式在网报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提交材料
1.普通招考
(1)《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填写完成后下载PDF文档打印)(需人事部门盖章);
(2)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学位认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另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3)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下载附件填写,需人事部门盖章);
(5)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报考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全脱产学习证明(下载附件填写,人事部门盖章);
(7)公开发表论文、出版学术专著、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等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材料复印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
(8)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
2.“申请-考核”
(1)《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填写完成后下载PDF文档打印)(需人事部门盖章);
(2)《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博士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申请-考核”申请表》(下载附件填写);
(3)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学位认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另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4)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下载附件填写,需人事部门盖章);
(6)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7)报考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全脱产学习证明(下载附件填写,人事部门盖章);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已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含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10)著作、教材、课题、获奖成果等能够证明自己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材料的汇总表及复印件,其中论著、教材等复印件要求有封面封底、目录和书号页(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11)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
以上各类招生方式所需材料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交到报考学院,或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寄至报考学院。
报考材料寄送地址:
(1)教育学院(学校课程与教学和学生发展与教育方向):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7幢433室(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3780)。
(2)国际学院(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浙江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4幢217室,邮编:321004,联系电话0579-82298781,联系人:暴老师)。
逾期提交(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报名材料不齐全者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五、考试
(一)“申请-考核”
1.资格审核
2020年12月底,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入围名单。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2021年1月初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面试、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方案和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另行公布。
(二)普通招考
1.初试
考试科目: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每科目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初定2021年4月下旬。
2.复试
复试时间:初定2021年5月中旬。
复试内容:包含专业面试、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录取办法和复试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另行公布。
六、录取
资格审查合格、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生须在入学前将档案转入我校,定向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结束前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21年7月上旬,具体发放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七、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学费与奖助
1.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1.2万元/年/生;非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8万元/生(全程)。
2.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被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等,还可申请各类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学校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九、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项
1.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3.我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仅限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报考类别要求为定向。定向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全日制教育博士生在读期间要求全脱产学习,若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等情形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4.学校将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博士生导师担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具体指导教师在学生入学后由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后确定。
5.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属地管控政策,对本简章涉及内容作出相应调整,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6.本简章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最新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电话:0579-82283026
学院联系方式查询:
http://yzw.zjnu.edu.cn/2018/0308/c6574a232809/page.htm
附件:
2.2021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情况汇总表.xls
3.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博士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申请-考核”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