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试安排
1.考试时间:
4月17日上午(8:00-11:00) 英语
4月17日下午(2:00-5:00) 专业基础课
4月18日上午(8:00-11:00) 专业课
2.考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5幢教学楼
3.资格审核:凡材料是否齐全审核结果为“否”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请与研招办联系,电话0579-82283026,并按照要求在2015年4月10日前补齐相关材料,否则视为博士报名不成功。
4.准考证下载: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4月12日—4月17日登陆我校博士报名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入场安排
①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
②考生入场除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品参加考试,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已携带的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考场专设的“物品存放处”。
③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监考员核验。
④考试结束前的30分钟内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不得在此之前交卷。严禁将试题、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单科成绩)。
⑤答题时务必书写工整、整洁,字迹潦草影响评阅的会影响得分;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不给分;不得在答卷上书写与考试内容无关内容,否则将按“在试卷上做标记”处理。
其他纪律要求见《考场规则》(附件2)。
二、复试安排
入围复试考生名单4月18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
1.体检时间:4月19日上午到校医院进行体检(空腹)。
2.复试时间:4月19日下午到各招生学院参加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面试、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基本分数线为60分。
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60分,侧重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
②科研能力考核:科研能力考核满分为40分。
③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侧重考查考生运用外国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
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
附件: 1.资格审核名单
2.考场规则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5年3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