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 2009 年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中职教师报考中职硕士)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现有 18 个学院、 61 个专业、 63 个硕士学位点,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24600 余人,研究生 3800 余人,是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MPA )、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是 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的高校之一 ,经教育部和国务院 学位委员会 批准, 2009 年面向全国继续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含招生对象)
1 、 2006 年 7 月 31 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中等职业学校从事 2 年以上教学工作,教学水平较高,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
2 、 2006 年 7 月 31 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省、地、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 3 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报名
1 、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各省指定的报名网站(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浙江省的网站为 http://www.zjzs.net/ ),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 2009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不需盖章)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各省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所有考生都须上网报名后方可照相(现场确认)。考生可在工作所在省报名。
2 、资格审查:考生须将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在接到我校复试通知时,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 、网上报名时间: 2009 年 7 月 1 日— 10 日 。
4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具体见各省有关通知,考生可以就近选择,但须与网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考点一致。
浙江师范大学现场确认报名点安排: 2009 年 7 月 15 日( 8:30 — 15:00 )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学院(温州市车站大道 737 号黎明立交桥南首, 15 日在温州点报名 ,只接受报考浙江师范大学的考生报名), 17 日— 19 日在浙江师范大学 (请注意: 16 日浙师大点不进行现场确认 )。
5 、报名考试费: 160 元(每门课 80 元)。政治理论考试费在复试时另行收取。
三、考试
1 、考试时间: 2009 年 11 月 1 日 (上午 GCT 考试, 下午考专业基础课 ) (详见准考证)。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2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考试科目 | 专业基础课参考书目 | |
联考 | 专业基础课 | |||
040108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GCT | ①职业教育原理 ②职业教育课程论 | ①《职业教育原理》徐国庆著,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7 年版 ②《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技术》,石伟平等著,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5 年 |
3 、 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GCT )、专业基础课、政治理论,共计 3 门。其中 GCT 实行全国联考,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政治理论课由我校在联考科目、专业基础课成绩合格后另行组织(一般在复试时 进行)。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GCT )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自选 GCT 考试外语语种,取得的 GCT 成绩一年有效。参考书: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05 版)。 GCT 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 (100) 、数学基础能力测试 (100) 、逻辑推理能力测试 (100) 、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 (100) 。“ GCT ”试卷满分 400 分,每部分各占 100 分。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每部分为 45 分钟。
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主命题,合为一张试卷,满分 150 分,考试时间 3 小时。 政治理论课由我校在联考科目、专业基础课成绩合格后另行组织。
有关参考书可向浙师大枫林晚书店邮购,也可在现场报名时购买。联系人:陈吉平,联系电话 : 0579-82283921 、 82283922 。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 ,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在国家指导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经审定后予以正式录取。
提醒: 中职硕士不得跨校调剂录取 。
五、培养方式
采用在职学习方式进行培养,学习年限为三年,其中在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一、二年级分段进行)。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
六、培养费: 1.8 万元 ,分两次交清。
特别提示:浙江省教育厅对浙江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考取中职硕士的,给予每人 8000 元的学费,直接补贴到所在学校。详情请咨询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七、学位授予
凡按照教学计划和有关规定,修完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后,可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金华市迎宾大道 688 号,浙江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编: 321004 网址: http://yjsb.zjnu.net.cn
咨询电话: 0579-82282645 、 82283026 E-mail : yzb@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
二○○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