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 2009 年招收高等学校教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高校辅导员报考)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 ,现有 18 个学院、 61 个专业、 63 个硕士学位点,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24600 余人,研究生 3800 余人,是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MPA )、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 2009 年我校将面向全国自主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含招生对象)
2006 年 7 月 31 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 2 年的专职辅导员。
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 ,可报考 “ 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 ” 专 业。
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
二、报名
1 、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各省指定的报名网站(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网站为 http://www.zjzs.net/ ),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 2009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不需盖章)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各省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所有考生都须上网报名后方可照相(现场确认)。考生可在工作所在省报名。
2 、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确认时打印的 《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在接到我校复试通知时,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规定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 、 网上报名时间 : 2009 年 7 月 1 日— 10 日。
4 、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具体见各省有关通知,考生可以就近选择,但须与网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考点一致。
浙江师范大学现场确认报名点安排: 2009 年 7 月 15 日( 8:30 — 15:00 )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学院(温州市车站大道 737 号黎明立交桥南首, 15 日在温州点报名 ,只接受报考浙江师范大学的考生报名), 17 日— 19 日在浙江师范大学 (请注意: 16 日浙师大点不进行现场确认 )。
5 、 报名考试费 : 160 元(每门课 80 元)。政治理论考试费在复试时另行收取。
三、考试
1 、考试时间: 2009 年 10 月 31 日、 11 月 1 日(详见准考证)。 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 、身份证件。
2 、考试地点: 在各报名点参加考试 (详见准考证)。
2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考试科目 | 专业基础课参考书目 | |
联考 | 专业基础课 |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高校辅导员 ) | GCT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 最新版本 ).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 首席专家:逄锦聚、陶德麟等 |
3 、 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GCT )、专业基础课、政治理论,共计 3 门。其中 GCT 实行全国联考,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政治理论课由我校在联考科目、专业基础课成绩合格后另行组织(一般在复试时 进行)。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GCT )为全国联考科目,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自选 GCT 考试外语语种,取得的 GCT 成绩一年有效。参考书: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05 版)。 GCT 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 (100) 、数学基础能力测试 (100) 、逻辑推理能力测试 (100) 、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 (100) 。“ GCT ”试卷满分 400 分,每部分各占 100 分。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每部分为 45 分钟。
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主命题,满分 150 分,考试时间 3 小时。 政治理论课由我校在联考科目、专业基础课成绩合格后另行组织。
有关参考书可向浙师大枫林晚书店邮购,也可在现场报名时购买。联系人:陈吉平,联系电话 : 0579-82283921 、 82283922 。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 ,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在国家指导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经审定后予以正式录取。
提醒: 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不得跨校调剂录取 。
五、学制与培养费
1. 学制: 2 - 4 年(待定)。
2. 学习方式:根据《关于填报2009年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计划的通知》(学位办〔2009〕21号)文件中的“高校教师在学期间应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堂授课,在校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的要求, 采用“脱产一年”的方式 进行培养,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食宿自理。
3. 学费: 2 万元( 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分 2 次交清。
六、学位授予
凡按照培养方案和有关规定 ,修完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后 ,可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金华市迎宾大道 688 号,浙江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编: 321004 网址: http://yjsb.zjnu.net.cn
咨询电话: 0579-82282645 、 82283026 E-mail : yzb@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
二○○九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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