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经各学院(研究机构)复试、初审,研究生院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备案信息为准,公示期间,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向研究生院反映。
拟录取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6月18日前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逾期未交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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