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专业
我校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49人,2019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其中“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录取人数分别为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三分之一左右。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6。
三、学制
基本学制3-4年(其中物理学、化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为3年,其它学科为4年),最长年限一般不超过7年。入学时间为2019年9月。
四、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考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
4. 已获硕士学位(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的硕士生,且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请-考核”报考条件
1.符合公开招考报考条件第1-4条;
2.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其中应届考生须来自上一轮教育部学科评估成绩在B+及以上的学科,或我校及其他省属重点大学特别优秀的毕业生;
3.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40、IELTS≥5.5、TOEFL≥80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会议论文除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为学生第一作者)。科研成果特别优秀的,可适当降低要求;
4. 考生应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发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应届考生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一级期刊发表1篇或二级期刊2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为学生第一作者),往届考生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在一级期刊发表2篇(期刊定级标准参见《浙江师范大学期刊(著作)定级标准(试行)》浙师科研字〔2014〕13号文件);或以第一作者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或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或其它经学校认定可以体现申请人学术与科研创新能力的高水平成果;
(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符合公开招考报考条件第1-3条;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
3.我校在读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所修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已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5.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每年只能录取1名硕博连读学生。
五、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15日-2019年3月1日登录“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zs.zjnu.edu.cn/bsbmxt/),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应届硕士生最后学历应选择“硕士生”,最后学位应填写硕士的学位,硕士毕业年月为“201907”),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网报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报结束后,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3月18日-3月20日内,将报考费(150元)汇入我校财务账号(缴费方式在网报结束后另行通知)。
网报后向所在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开招考方式
1.《浙江师范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填写完成后下载PDF文档打印);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3.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4.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2封(原件),其中一份为硕士期间导师翔实的推荐信;
5.在职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材料(人事部门盖章);
6.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还另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7.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8.考生承诺书;
9. 其它材料(如公开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二)“申请-考核”方式
1.《浙江师范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填写完成后下载PDF文档打印);
2.《浙江师范大学“申请-考核”方式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4.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5.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2封(原件),其中一份为硕士期间导师翔实的推荐信;
6.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发表时间必须在4月30日前,未注明发表时间的录用通知无效)、国际学术榜论文收录证明(高校图书馆开具)、获奖证书等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在职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材料(人事部门盖章);
8.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还另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9.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1.考生承诺书。
(三)“硕博连读”方式
1.《浙江师范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填写完成后下载PDF文档打印);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3.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2封(原件),其中一份为硕士期间导师翔实的推荐信;
4.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5.英语六级证明复印件;
6.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7.在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所获奖励、参与科研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8.考生承诺书。
上述材料务必在2月23日-3月1日期间交到或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寄至报考学院(以邮戳日期为准),否则报名信息作废。在职报考的考生缺少工作单位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等报名材料不齐全者,均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报考材料寄送地址:
(1)教育学院(教育学、心理学):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7幢433室
联系人:刘老师、程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2226、82283780
(2)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中国史):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4幢314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8488
(3)数理学院(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学)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20幢304室
联系人:马老师、毛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8865
(4)生化学院(化学)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7幢220室
联系人:牛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2531
六、考试
(一)“申请-考核”方式审核时间在3月初。3月底,研究生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学院(研究机构)审核情况公布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学院(研究机构)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详见《关于“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意见(试行)》。4月初公布拟录取名单,未被“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公开招考(不再另收报名费)。
(二)“硕博连读”方式审核时间在3月中旬。3月底,学院(研究机构)公布符合条件的名单,并对申报者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考核,确定推荐名单。考核分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外语水平(或专业外语)及科学研究能力。4月初,学院(学科)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三)公开招考方式的考试时间在4月中下旬(请关注浙师大研招网通知,网址http://yzw.zjnu.edu.cn/)。
1.初试
考试科目: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每科目满分100分。同一导师在同一方向设有多门任选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门进行考试,按总分进行排序。
2.复试
复试包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复试办法、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等详情届时请关注网上复试通知。
复试内容:
(1)学术水平考查
由复试工作小组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同时参考考生的科研成果及报考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及考试诚信状况等方面。
复试具体办法和成绩计算请关注我校研招网上各学院复试细则。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按报考方向分导师择优录取,原则上每位导师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
2.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以非定向就业方式录取的,须将档案在入学前转入我校。
3.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19年7月下旬(具体发放时间以招生网通知为准)。
九、学费与奖助
1.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
2.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被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等,还可申请各类助教、助研和助管的“三助”岗位津贴。学校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3.我校在首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试行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政策,符合《浙江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办法(试行)》奖励条件的,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学习年限内,除享受上述奖助学金政策外,额外奖励3万元/生·年。
十、毕业及就业
修满学分,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一、其他事项
1.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招生的博士生原则上在读期间要求全脱产学习,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3.对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4.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5.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