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组织
学院成立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方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本方向复试工作。
二、复试工作
1.复试规则
根据招生指标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5。
2. 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由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英语听说水平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思政考核等环节构成。
三、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复试总分300分。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专业面试(满分100分)、英语听说水平测试(满分50分)成绩相加而成。
2、复试权重50%。
3、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 = (初试成绩/5)×(100%-复试权重) + (复试成绩/3)×复试权重
四、录取办法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以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一志愿优先录取,依次录取。
五、复试不合格确认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中的笔试成绩不及格(满分为150分的合格分为90分,满分为100分的合格分为60分);
3、复试中的面试成绩不及格(同上);
4、体格检车不合格;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六、监督工作
申诉联系人:郑军德 电话:0579——82283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