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
1.初试报到时间:
2.科研成果提交时间:
(1)科研成果一览表(包括论文、专著、课题、专利、获奖等),
(2)硕士学位论文及近三年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与原件(一式一份,其中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不超过3篇,主要科研项目不超过2项;应届硕士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论文应为经导师签名的定稿),学院审验原件。
3.初试时间:
|
|
|
英语 |
专业基础课 |
专业课 |
二、复试
1.报到时间:
2.复试时间:
3. 体检时间: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面试、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基本分数线为60分。
(1)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70分,侧重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由复试小组通过面试形式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科研能力考核
科研能力考核满分为30分,依据考生提供的科研成果材料,参照其他报考材料,综合判断考生科研基础和学术潜力。由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核。
(3)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侧重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由所在学院负责测试,每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由所在学院党委负责考核。
浙师大研招办
201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