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师大教育学院 2007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3 月 1 日 — 4 月 5 日 | 收、发调剂表、调剂信息 | 浙师大研究生招生调剂管理系统 |
4 月 8 日 — 4 月 10 日 | 公布并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给调剂生发调档函) | 研究生学院网站 |
4 月 10 日 | 发复试通知书(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为主) | |
4 月 16 日 下午 2 : 00 — 5 : 00 | 教育学院研究生办理报到手续,进行资格审查,选择复试科目。(附件 1 ) | 17 幢教育学院四楼 401 会议室 |
4 月 17 日 上午 7 : 00 — | 考生参加各专业笔试 | 17 幢(具体见网站更新通知) |
4 月 17 日 下午 2 : 00 — 5 : 00 | 考生参加英语口语、听力考试 | 17 幢(具体见网站更新通知) |
4 月 17 日 晚上 6 : 00 — 9 : 00 | 同等学力人员加试 | 17 幢(具体见网站更新通知) |
4 月 18 日 上午 7 : 00 — | 在校医院参加空腹体检 | 体检费 35 元,带一张 1 寸照片 |
4 月 18 日 下午 14 : 00 — | 考生参加各专业面试、思政考核 | 17 幢(具体见网站更新通知) |
4 月 19 日 下午 3 : 00 | 宣布结果 | 17 幢七楼教育学院学术报告厅 |
备注:调剂生如已收到我院的复试通知,要求在复试之前确保将报考的材料寄到或由本人送到教育学院研究生办( 17 幢田家炳教育学院四楼 403 室),另外,必须登陆中国研招网进行登记(当然,浙江师范大学的研究生招生调剂管理系统里的信息也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复试无效,特此说明。
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07 年 4 月 5 日
附件 1
浙江师范大学 200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除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2 、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书原件以及相关证件( 2005 年 9 月 1 日 前毕业)。
4 、国防生: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文件精神,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时,除以上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并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
5 、各学院、专业特殊要求携带的材料;
6 、有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原件、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7 、经复试拟录取的要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填写《浙江师范大学 2007 年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申请表》 ( 考生可从我院网站下载 ) 。
以上有关材料都需要提交复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 A4 纸复印。 三、关于同等学力的考生的说明:
1 、同等学力是指只有大专毕业证书(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且在 2005 年 9 月 1 日 前颁发的),截止 2007 年 9 月 1 日 已经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的考生;
2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3 、凡在 2006 年 10 月 31 日 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成教专升本或是自学考试考生)都不是同等学力,按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同等对待,不需加试;
4 、部分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专升本应届生请持省教育厅文件(复印件)及学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参加资格审查,按普通高校应届生同等对待,不需加试;
5 、如是同等学力考生而在报名时未报同等学力,请在资格审查时向资格审查老师主动说明,并参加加试。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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