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时 间 | 进 程 | 备 注 |
1 | 3月15日-4月9日 | 接收调剂考生信息 | |
2 | 4月9日-11日 | 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 |
3 | 4月11日-12日 | 公布并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发调剂函 | |
4 | 4月10日-12日 | 发复试通知书(以电话通知为准) | |
5 | 4月13日-4月17日 | 接收调剂生的报考书面材料 | |
6 | 4月17日14:00-17:00 | 参加复试的考生到学院报到,进行资格审查(验身份证、学生证、学位证、学历证,并交A4纸复印件),选择复试科目 | |
7 | 4月18日上午8:30-11:30 | 专业课笔试 | 教学楼27幢301 |
8 | 4月18日下午2:00开始 | 外语口语/听力考试 | 教学楼27幢三楼大小会议室 |
9 | 4月20日上午6:30开始 | 考生接受体检(体检之前请空腹) | 校医院,带一寸照片,体检费自理 |
10 | 4月19日下午1:30-5:00 | 专业面试,思想政治考核 | 带一寸照片 |
11 | 4月20日 | 1.公布拟录取名单,调剂生登陆中研招网调剂登记或事先就登记2.非定向、自费生调取人事档案(定向、委培除外)3.给拟录取考生发放思想政治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 | 教学楼27幢三楼大会议室 |
注意事项: | |||
1.接到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以电话通知为准)必须在复试之前确保所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将报考的材料寄到或由本人送到我校研招办,实在有特殊情况的最迟于复试后三天之内将材料送到,否则复试无效,不予录取。 | |||
2.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除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 |||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 |||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 |||
(3)国防生: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文件精神,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时,除以上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
| |||
(4)有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原件、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 |||
(5)经复试拟录取的要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填写《浙江师范大学2007年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申请表》(考生可从我院网站下载)。 | |||
3.我院不接收同等学力调剂考生。 | |||
4.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 |||
以上有关材料都需要提交复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 |
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