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开拓创新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进行 2007 — 2008 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华藏奖学金和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 .优秀研究生。 评选对象为在籍 2006 级、 2007 级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普通硕士研究生,评选比例为各学院在籍二、三年级研究生总人数的 10% ,名额共 119 人,请各学院推荐时视实际情况酌情考虑专业平衡。各学院拟分配名额如下:
2007 —2008学年优秀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拟分配名额 | 学 院 | 拟分配名额 | |
法政公管学院 | 7 | 美术学院 | 4 |
教师教育学院 | 24 | 生化学院 | 21 |
杭幼师学院 | 1 | 数理信息学院 | 25 |
体育学院 | 4 | 工商学院 | 6 |
人文学院 | 13 | 旅游学院 | 4 |
外语学院 | 7 | 职业技术学院 | 1 |
音乐学院 | 2 |
2 .优秀研究生干部。 评选对象为在籍 2006 级、 2007 级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普通硕士研究生,且在 2007 — 2008 学年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届者,评选比例为各学院在籍二、三年级研究生总人数的 3% ,其中,校研究生会中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单列,且不超过 10 人。各学院拟分配名额如下:
2007 — 2008 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学 院 | 拟分配名额 | 学 院 | 拟分配名额 |
法政公管学院 | 2 | 美术学院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7 | 生化学院 | 6 |
杭幼师学院 | 1 | 数理信息学院 | 8 |
体育学院 | 1 | 工商学院 | 2 |
人文学院 | 4 | 旅游学院 | 1 |
外语学院 | 2 | 职业技术学院 | 1 |
音乐学院 | 1 |
3 .华藏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在籍 2006 级、 2007 级文科普通硕士研究生(包括生化学院、数理信息学院、旅游学院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研究生),名额共为 10 人,请各学院按实际情况酌情推荐。
4 .科技创新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在籍 2006 级、 2007 级理工科普通硕士研究生(包括 2007 级教育技术学专业研究生),名额不超过 10 人。
二、评选要求
1 .原则上每位研究生只能竞评一个奖项;
2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校级以上(含校级)“挑战杯”等学术竞赛中获奖者;
3 .学年所修课程有一门不合格或未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不能参加各奖项的评选;
4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浙江师范大学华藏奖学金评奖条例》和《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评选条例(试行)》的具体规定,认真组织,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5 .各学院推荐候选人的登记表、汇总表等相关材料要由分管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评选流程
1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布关于评选 2007 — 2008 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华藏奖学金和科技创新奖学金的通知;
2 .各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学工办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
3 .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通知本学院 2006 级、 2007 级研究生,布置评优评奖工作;
4 .研究生根据要竞评的奖项填写相应的《登记表》、《记分表》,相应电子文档命名格式: “ 08 评优 _ 学院 _ 姓名 _ 登记表 .doc ” 、 “ 08 评优 _ 学院 _ 姓名 _ 记分表 .xls ” ;参评研究生须提交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发表论文须提交所载期刊书籍封面、目录页和论文复印件,各论文复印件单独装订,按记分表所填顺序编号排序;论文被 SSCI 、 SCI 、 EI 、 ISTP 、 A&HCI 、权威期刊收录须提供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应在各学院规定期限内发送电子邮件并递交学工办;
5 .各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参评者材料,确定推荐名单;
6 .各学院评优评奖材料(汇总表、登记表、记分表及相关复印件等)统一于 11 月 19 日前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表电子文档 发 送 至zj2006@zjnu.cn ;
7 . 11 月 26 日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评奖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网上公示;
8 . 12 月中旬学校有关评审小组审议并确定 2007 — 2008 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华藏奖学金及科技创新奖学金获奖名单,总结表彰。
四、《记分表》填写有关说明
1 .《记分表》中 “ 思想道德和操行 ” 由各学院学工办主任、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秘书共同评分;学习成绩由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并签字;科研成果及学术活动记分、总分、获奖情况由研究生辅导员负责审核并签字;
2 .本次评选科研成果取得或论文发表时间为 2007 年 11 月 1 日— 2008 年 10 月 31 日;
3 .发表论文记分时,理工科类须参照《浙江师范大学理工科类期刊定级标准 (2006 版 ) 》,文科类须参照《浙江师范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定级标准( 2008 版)》,音、体、美相关专业研究生参赛、参展等可根据学科自行制定标准记分;
4 .同一篇文章符合几项不同记分标准的,以最高分值记;
5 .各项记分保留至小数点后 1 位。
附件: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