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31
姓名:洪伟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56年月11月
职称:教授、硕士生导师
所在学院:法政学院
兼任职务:浙江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科技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研究领域:民商法、西方哲学
开设课程:民法学、西方哲学、人格权法、婚姻继承法
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课题:
1.《安全保障义务论》,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07JD820001),2007年,主持人;
2.《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的保护》,浙江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Z05ZF01),2005年,主持人;
3.《当代西方科学哲学认识论的非哲学化趋向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7BZX043),排名第二;
4.《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研究》,浙江省人事厅出国留学人员资助项目,2002年,主持人。
已出版的著作、教材(包含合著):
1.专著:《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的保护》,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独立
2.专著:《科学的精神》, 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合著
3.专著:《安全保障义务论》 光明日报出版社,2010年,合著
4.专著:《“认识论的自然化”之后——哲学视野中的智能及其模拟》,上海三联书店 2005年,合著
5.教材:《民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2月,主编。
发表的主要论文:
1.《论民商法中诚信原则》,当代法学,2003年第6期,独立;
2.《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独立;
3.《传媒产业化与肖像权的保护》,浙江学刊,2004年第5期,独立;
4.《科学认识论的五形态及其对人工智能的意义》,自然辩证法研究,2004年第2期,独立;
5.《认识论的自然化、日常化与人工智能》,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 第二;
6.《隐性采访与隐私权的保护》,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独立;
7.《传媒产业化给新闻侵害肖像权认定带来的困境》,福建论坛,2005年第3期,独立;
8.《试论银行对客户的安全保障义务》,社会科学家,2006年第6期,第一;
9.《论物业公司对业主的安全保障义务》,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7年第4期,第一;
10.《试论人格权的商品化》,浙江社会科学,2008年第三者2期,第一。
11.《论雇主对雇员的安全保障义务》,福建论坛,2009年第7期,独立。
12.《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研究——以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为考察对象》,浙江社会科学2009年第11期,独立。
所获学术荣誉:
1.专著:《科学的精神》,浙江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03年,第二;
2.专著:《“认识论的自然化之后”——哲学视野中的智能及其模拟》,浙江省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08年。
其他荣誉与称号
1.2006年,获浙江省高等学校首届“高校育人奖”。
2.2009年,获浙江师范大学第四届“陶行知奖”。
3.连续获2004——2005年度、2006——2007年度浙江师范大学教学质量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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