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31
姓名:陈醇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0年03月
职称: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所在学院:法政学院
行政职务: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兼任职务:浙江省商法学学会理事、经济法学学会理事
研究领域:民商法学
开设课程:《商法学》、《金融法学》
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课题:
1.《交易成本的程序控制》,浙江省社科基金项目,2006.1-2008.9,排名第一
2.《注册会计师不实财务报告的民事责任》,浙江省社科基金项目,2005.6-2006.8,排名第三
已出版的著作、教材:
1.陈醇:《商法原理重述》,法律出版社2010年4月版。
2.陈醇:《商行为程序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1月版。
已发表的主要论文:
陈醇:《民事权利的集中、滥用与控制》,《法商研究》2008年第6期。
陈醇:《私法程序理论的法理学意义》,《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6期。
陈醇:《论国家的义务》,《法学》2002年第8期。
陈醇、李爱平:《论权力社会化》,《甘肃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陈醇:《意思形成与意思表示的区别:决议的独立性初探》,《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6期。
陈醇:《单方法律行为、合同和决议的区别》,《环球法律评论》2010年第1 期。
陈醇:《商法之中的公法原理及其在“商法通则”之中的表现》,《2007年中国商法年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1页以下。
陈醇:《论决议的民事责任》,《学术论坛》2010年第3期。
所获学术荣誉:
《意思形成与意思表示的区别:决议的独立性初探》,《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2009年第3期刊首文章,获金华市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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