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决定开展2014年度立项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3年立项建设的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
2、毕业研究生主持的2013年立项建设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及2012年度延期结题项目。
3、2012年度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立项项目、2011年度延期结题项目及毕业研究生主持的2013年度立项项目。
二、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结题方式和佐证材料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并提供项目成果佐证材料。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为最终成果形式的研究项目,如已在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应提供期刊论文复印件;未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但已被期刊同意录用的,应提供录用证明。由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上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组织项目审核验收。
2、 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各学院管理人员于5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结题报告、相关研究成果佐证材料等一式五份上交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办,电子文档发送到tanghl@zafu.edu.cn。 同时准备5分钟的PPT汇报材料,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安排结题答辩,具体时间安排关注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三、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方式和佐证材料。
1、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结题书》,并提供项目成果佐证材料。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为最终成果形式的研究项目,如已在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应提供期刊论文复印件;未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但已被期刊同意录用的,应提供录用证明。由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上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组织项目审核验收。
2、 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各学院于5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结题报告、相关研究成果佐证材料等一式五份(延期申请表1份)上交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办,电子文档发送到tanghl@zafu.edu.cn。项目主持人同时准备5分钟的PPT汇报材料,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安排结题答辩,具体时间安排关注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四、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项方式及佐证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并提供项目成果佐证材料。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为最终成果形式的研究项目,如已在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应提供期刊论文复印件;未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但已被期刊同意录用的,应提供录用证明。
2.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材料一式三份提交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同时附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本(对于已发表的各类成果,如果没有电子版本文件,可以仅提供纸质复印件材料),学院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汇总,5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及相关研究成果佐证材料等签署意见后提交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办。
3.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按《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延期三个月或半年。
五、各位项目负责人按照《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开支项目研究经费。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结题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各类创新项目如出现未按时完成、未获批准延时结题等情况的,项目确因客观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变更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变更项目主持人应为项目组成员。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研究生处将取消该项目,并追回已拨专项经费。
2、创新科研项目相关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须标注“**创新科研项目”。
3、需要结题的项目清单详见附件各文件夹中《结题项目清单》。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办,联系电话:63740839(内线:9296839)。
研究生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