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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浙江传媒学院 /2014-06-17

 浙 江 传 媒 学 院 文 件

 

 

 

浙传院研〔2014〕4号

 

关于印发《浙江传媒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文件要求,经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浙江传媒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予以印发。

附件:浙江传媒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浙江传媒学院

2014年3月25日

 

浙江传媒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文件要求,经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2014年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情况说明

    2014年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于2014年3月31日——4月2日进行。今年我校共有55个招生计划,分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与媒体管理、新媒体传播、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四个方向。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确定77名考生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差额比例控制在1:1.4。

二、总体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新形势下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

三、复试要求

    (一)复试者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复试基本要求。

    (二)考生报到时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学生证、政审表,一寸照片一张,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复试报到时一并递交。 

    四、复试内容

    复试是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重在考查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综合能力。专业课的复试形式主要有专业面试、英语面试,还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2门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 

    五、复试程序

    (一)考生到学校报到,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二)学校组织对同等学力考生进行专业笔试;

    (三)学校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

    (四)学校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学生现场抽题作答);

    (五)学校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测试。

    六、复试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初试成绩=初试四门科目总分/5×50%;

    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80%+英语面试成绩×20%)×5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本科主干科目成绩作为参考;

以上任何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复试即为不合格。

    七、调剂规则

    调剂要求: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调剂基本条件、复试基本条件和我校的具体要求。

    调剂程序:

    (一)3月底公布调剂信息;

    (二)在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前,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意向”。

(三)在研招网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已提交“调剂意向”的考生可将“调剂意向”转为“调剂志愿”;未提交“调剂意向”的考生可直接填报“调剂志愿”。

(四)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根据考生的“调剂志愿”,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五)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在“调剂系统”上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六)考生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到我校参加复试;

    (七)考生复试通过后,经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检查无误后,我校将在中国研招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该考生选为“待录取”,请考生及时上网接受我校的“待录取”; 

    (八)5月公布录取名单。

    八、体格检查

    (一)考生必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体格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九、复试的监督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实行信息的及时公布制度;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
    (五)督举报邮箱:jwb@zjicm.edu.cn;举报电话:0571-86832068;
    (六)咨询部门:浙江传媒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电子邮箱:yjsc@zjicm.edu.cn;电话号码:0571-86706226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浙江传媒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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