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的前身是 1911 年创办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中国近代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 1980 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学院,是原商业部和国内贸易部直属的重点高校; 1998 年从国内贸易部直属转变为中央与地方共建和以浙江省管理为主, 2004 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现在是一所拥有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工学、文学、理学六大学科的多科性大学,有专任教师 1054 人,副高以上职称 542 人,其中教授 142 人,博士 149 人(含在读博士生)。学校设立 16 个二级学院、有 3 个博士点(企业管理学,统计学和食品科学)、 37 个硕士点和 39 个本科专业,在校全日制学生 19000 人(含研究生)。
学校占地面积 2060 亩,建筑面积 68 万平方米。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1.3 亿元,教学用计算机 4900 余台。学校图书馆拥有国内外报刊、杂志 5130 余种,藏书 170 多万册。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校 2007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 50 名。欢迎符合条件者报考浙江工商大学。
一、培养目标
浙江工商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JM )培养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国家有关文件的精神,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JM )的培养目标是:为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 3 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大系统、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 20% 。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 2007 年 7 月 31 日。
三、招生计划
限招 50 人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1.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务请阅读相关规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浙江省网上报名网址: http://xwb.zju.edu.cn 。网上报名时间为 7 月 12 日至 7 月 23 日。务请打印一份“您 已 报 名 成 功!”的网页。
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间为 7 月 27 日至 31 日。浙江省现场报名点地址:浙江工业大学。
注意:所有考生都须上网报名后方可拍照。现场报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您 已 报 名 成 功!”的网页信息报名。
2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时进行。资格审查时须带齐下列资料:
(一)报考者本人填写《 2007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 浙江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网页 下载空表)一式二份,各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 1 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政法系统考生还需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特别提示: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
五、专业学位代码、考试科目与时间
1 . 专业学位代码: 410100 。
2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 3 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命题、考试,时间另行安排;其余 2 门全国联考。
3 .考试时间:全国联考时间一般为 2007 年 10 月 27 日、 28 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4. 报名考试费 240 元(每门 80 元)。浙江工业大学现场交费 160 元,另 80 元在面试资格审核时交纳。
六、考试参考资料
1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005 年版);
2 .《 2007 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7 年版)。
七、录取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八、学制、学习方式、学费
1. 学制: 3 年。
2. 学习方式:不脱产学习;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
3. 学费:每学年 1.1 万元,按学年收取,每生全程培养费共计 3.3 万元。
4. 教材及教辅资料费:据实收取,入学时预收,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
九、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参照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食宿自理。
十、学位授予
修完我校《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教育部学位办颁发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一、咨询和联系方式
浙江工商大学法律硕士( JM )教育中心:
地址:杭州市教工路 149 号浙江工商大学法律硕士( JM )教育中心( 1 号行政楼 427 室)
邮编: 310035
法硕中心电话: 0571-88076012 ; 传 真: 0571 - 28008196
联系人:陈老师( 13989879347 ) 罗老师( 13757130828 )
网址: http://law.zjgsu.edu.cn/law/index.nsf/ViewForLawMaster/
E-mail : fashuozhongxin@yahoo.com.cn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部
浙江工商大学法律硕士( JM )教育中心
资格审核表点击查看或下载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