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经过初试、复试和考核,现确定以下学生为我院2020年一志愿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并公示如下:
准考证号 |
姓名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培养方式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
综合成绩 |
备注 |
881010100103004 |
陶俊豪 |
100103 |
病原生物学 |
全日制 |
332 |
73 |
69.04 |
|
881010100702001 |
陈朴 |
100702 |
药剂学 |
全日制 |
320 |
80.2 |
70.48 |
公示时间:从2020年5月20日到6月2日。如体检和政审等合格,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可正式录取。
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院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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