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录取
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包括:
1.经复试合格被录取的一志愿考生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
二、拟录取考生注意事项
1.录取类别:非定向、定向
非定向: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定向:需签订三方协议后,人事档案保存在原工作单位;( 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个人人事档案必须调至我校。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在签订“定向”协议之后方可将考生本人人事档案留在原工作单位。需要签订定向协议的考生务必于4月18日之前将签订好的协议书寄至我校,协议书寄至我校前需加盖所在工作单位(甲方)的公章,并由考生本人(丙方)签名。
特别注意:没有在规定时间(4月18日之前)上交定向协议书的考生,录取类别都将默认为“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至我校。
邮寄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2号大街928号
联系部门: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571-86843082
(若使用快递,请务必使用顺丰或者EMS,其他快递在高教园区不派送。)
2.考生调档(指考生的人事档案)
考生调档函将与通知书一起寄发,学校学生档案由各二级学院管理,在办理调档的时请特别注意档案回寄地址(档案回寄至各录取学院),以免档案丢失。
3.考生通讯地址
考生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将根据考生网报时填报通讯地址为准,若有变动的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办理修改手续(四月底五月初,详见学校研招网通知,不必来电咨询,以网站通知为准),逾期将不再修改。
4.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通过教育部审核之后(五月中旬),学校将统一以EMS形式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请考生在未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前,务必经常关注我校研招网相关动态,后续一些相关工作都将在网上发布。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