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在5月6日进行。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做好相应准备。
一、复试基本要求
参加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总分不低于170分。各学科可在此基础上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更高标准,具体复试名单以学院通知为准。
二、复试期间需携带并上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5.已获得硕士学位的报考人员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证明(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证明,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无须提交),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6.体检:考生自行体检,要求在二甲医院以上,检查项目须包含: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内、外科、耳鼻喉科、眼科(视力、辨色力)、肝功能(五项)、胸片。 (近三个月内的体检结果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