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
答:1、非定向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毕业后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普通奖学金。毕业时由学校推荐,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就业。就业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实行双向选择。
2、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由国家提供。在录取时就已确定毕业后的就业单位,并由考生与招生单位和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书,毕业后到合同规定的单位工作。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定向研究生(如单考生)在学期间可不转工资、党团关系,人事档案也可保留在原单位,并按原单位规定享受工资和有关福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