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 〔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 况,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与人数
2016年我校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点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计划指标详见《中国计量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二)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公示备案为准;
(三)所报硕士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本科期间各学期各科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科所学专业前茅。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且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五)原则上,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程序
(一)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以下材料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初审。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者,请提供复印件;
6、《中国计量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学院研招办 潘老师收,0571-87676168,邮编:310018,所有申请材料不退还。
(二)报考学院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
(三)复试内容和成绩
我校复试工作着重对考生思想品德、科学态度、诚信意识、专业技能、创新精神和实验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专业学位研究生突出实践技能的考核。复试成 绩总分 300 分,复试成绩=英语听力笔试+专业课笔试+英语口语+专业面试(含实验技能)。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180 分)不予录取。
1.英语听力笔试复试考试时间 30 分钟,满分 40 分,由学校外国语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专业课笔试复试考试时间 90 分钟,满分 100 分,折合为 60分计入复试成绩,复试科目按《中国计量学院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所列执行。
3.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与专业面试(含实验技能测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 200 分,其中英语口语测试 60 分,专业面试 140 分,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4.综合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具体参见《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综合面试视频管理办法》。
(四)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二级学院须结合综合面 试以及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人事、政工部门盖章)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对考生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
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推免计划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部对拟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我校按2.5年学制收取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二)奖助学金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江南管理”励志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本硕创新研究生奖学金、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并设有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政策。推免生奖助政策如下:
1、新生奖学金,可兼得
①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10000元/生,全脱产学生100%覆盖
② 推免生专项奖学金,6000元/生,若干
③ 星源和江南励志研究生奖学金,5000元/生,30名
2、助学金,可兼得
① 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② 三助岗位津贴:300元/月以上
3、学业奖学金,可兼得
①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2-3%
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4000-10000元/生,全脱产学生100%覆盖
4、国家助学贷款
特殊情况,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
五、考生接待电话
各招生二级学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点击查询
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部接待和受理考生电话:0571-87676168.电子邮箱:yjsb@cjlu.edu.cn。
中国计量学院纪委接待和受理考生电话:0571-86836044,电子邮箱:jjs@cjlu.edu.cn。
六、附则
本工作办法由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