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录取工作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我校根据《温州医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组织复试工作,具体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符合基本要求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
专业 |
单科 |
总分 |
眼科学 |
55 |
210 |
内科学 |
60 |
200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52 |
180 |
儿科学 |
52 |
200 |
妇产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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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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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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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学 |
注:报考方式为硕博连读和公开招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致。
二、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经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资格审查时间:面试前1-3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2、资格审查地点:温州医学院茶山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同心楼624室)。
3、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审查,不得替代,并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高级职称专家(报考导师除外)的亲笔推荐书;
(6)盖有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一份(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答辩决议书各一份(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8)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有关证明;
(9)盖有本人所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思想政治情况表》;
(10)报委托培养研究生的考生须征得原单位同意并出示同意委培证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和地点:5月底6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主要以面试形式进行考查。
3、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
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测试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并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和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3)复试体检
请至温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体检,体检报告请在资格审查当天上交:
附属第一医院:体检套餐为“A”套餐,地址: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老院医疗保健中心(府学巷96号),联系电话:88817777。
附属第二医院:体检套餐为“招工体检”,地址: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南浦院区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577-88002203。
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5月17日之间已经参加所在单位体检的考生,不用再参加我校复试体检。考生在资格审查当天,上交已体检的体检报告即可。
三、录取
我校实行面试成绩不合格一票否决制,即面试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权重各占50%,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名单在6月底前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学校将在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约在6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监督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