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 为保证我校 2007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就复试工作的有关环节作如下规定:
一、 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 成立温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设立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相关工作。
2. 由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召开复试工作会议,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4.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6. 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
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
三、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加试
根据教育部及省招生办有关规定,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科目如下:
1 、报考药理学、中药学、遗传学、生理学专业的研究生:《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三门课程中的两门。
2 、报考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 专业的研究生 : 《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生理学》 三门课程中的两门。
3 、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的研究生 : 《临床生物化学和生化检验学》、《免疫学和免疫检验学》、《微生物学和微生物检验学》 三门课程中的两门。
加试时间定于复试前,试卷满分为 100 分, 60 分为及格。凡考试成绩不满 60 分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复试
( 1 )复试考生的确定
遵循第一志愿(学科专业、专业方向)优先的原则;同一学科专业、专业方向遵循高分优先的原则,上线考生不足的学科专业,实行院内其他专业富余考生优先调剂的原则。对院内调剂仍不足者,再考虑院外调剂。原则上不复试线下生。参加复试的考生与计划录取的比例大小,各专业应从实际出发,原则上按 1 : 1.2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时到研究生部报到。
( 2 )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1. 专业面试:专业复试的形式为口试、实验操作或临床实践的考核等。一般以口试为主,亦可几种方式结合进行。
①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应着重考核基本实验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对本科毕业在职人员报考的考生,复试应着重考核其本科业务基础是否扎实,以及了解其工作中的成果;
③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考核其与本专业有关的本科业务基础知识,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加试的课程不能与入学考试课程重复,加试成绩及格者方能进入复试。
专业复试成绩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级评定。
2. 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情况。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试卷满分为 100 分, 60 分为及格。考试时间两个小时。考生成绩记入复试成绩。
专业科目考试按招收专业分《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 《内科学》(大内 80% ,方向 20% )、 《儿内科学》、《儿外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护理学》、 《外科学》(大外 80% ,方向 20% )、 《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口腔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药理学》、《中药学》。
由于生理学、遗传学由于初试科目为四门,已包含专业课,故复试时不再笔试专业课。
3. 外语测试: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基础外语占 20% ,专业外语占 80% 。
公共外语:测试考生的公共外语基本水平。采取听力测试形式,满分 100 分。
专业外语 : 可选择与本专业有关的外文阅读资料,要求译成中文,一小时交卷,不带字典,用百分制评分。
4 .体检,在复试期间,考生需到研究生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
四、录取
经过初试、复试等环节后成绩均合格的考生,还要接受体检及政审。完全合格后方能确定录取。之后,根据考生在各专业组的排名,结合该专业组公费名额人数决定公费生、自费生。委培生由考生自行提出,但必须在拟录取库上报前。自费生与委培学生要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二 00 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