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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学位论文阶段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温州医科大学 /2014-03-07

 各有关人员:

为顺利开展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做好2013年下半年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学位论文阶段资格审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完成第一阶段按该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经考试成绩合格(其中学位课程须≥75分,且课程加权平均分≥75分),获得结业证书。

(三)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四)课程成绩有效期在规定时间内(2008年9月之后参加课程班学习,2010年5月之后获得课程班结业证书者)。外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有效期在规定时间内(2009年及之后取得)。

 二、申请学位类型:

 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除可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之外,还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具体申请类型如下:

  1、学术型硕士学位:侧重于理论和学术研究方面,培养具有进行创造性学术活动和较高水平的科研工作能力,并在本学科掌握扎实广博理论知识的医学师资和从事基础或临床研究的科研人员。

申请本类型学位需完成一篇科研论文,通过论文评阅及答辩,并公开发表一篇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的论著,要求发表在《温州医学院学位和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2008年修订版)》(附件1)规定的期刊上。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通过高水平的基础医学和临床专业训练,培养具有从事医生职业所需要的知识结构和工作能力,并掌握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临床医师。

同等学力在职人员完成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通过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通过论文开题,临床轮转出科考核和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合格,且学位论文通过评阅及答辩,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二、资格审查的程序

   (一)网上报名:请于8月30日——9月5日,下载并填写EXCEL表《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进入学位论文阶段资格审查申请表》(附件2),并以“资格审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发送到如下邮箱:yjsyzgsc@163.com

未在网上报名者,不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二)现场审核:申请者根据申请学位类型,于9月9日—9月11日(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院另行通知)提交相关材料至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三)提交的材料:

 1、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①《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3)一式2份(贴本人近期照片、填写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导师意见);

②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进入学位论文阶段资格审查申请表1份;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验毕奉还;

④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毕奉还;

⑤《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验毕奉还;

⑥外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毕奉还;

⑦再次申请学位人员,还需提供已通过四门学位课程的成绩单。

 2、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①《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硕士学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4)一式2份,(贴本人近期照片、填写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导师意见);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验毕奉还;

③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毕奉还;

④《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验毕奉还;

⑤同等学力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课程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⑥同等学力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验毕奉还;

⑧两位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书(附件5),其中一位应是我校临床医学研究生指导教师。

⑨再次申请学位人员,还需提供已通过四门学位课程的成绩单。

(四)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请于9月18日之前将本学院本次申请人员所有材料上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进行审核。

(五)缴纳学费:

1、经学院及研究生院审核通过者方需缴纳学费,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缴费时间及具体方式。

2、收费标准:1.8万元/人(自2014年起第二阶段学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最新文件规定执行,2万元/人)

   三、注意事项:

(一)具体资格审查流程详见《温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第二阶段资格审查流程》(附件6)。

(二)若申请人的导师未在各二级学院,则请根据申请的专业到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组长单位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参见《温州医科大学各学科专业资格审查所在学院清单》(附件7)。

(三)各二级学院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和联系方式详见《各二级学院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联系表》(附件8)。

(四)研究生院将于9月下旬公布本次资格审查通过者名单。

    (五)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后注意事项见《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同等学力在职人员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后的注意事项》(附件9)。

    (六)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6688010 ,联系人:吴老师。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8月25日

 

 

附件: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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