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二年半至三年,在职攻读为三至四年。
三、招生名额:
2007年我校有20个学科专业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30名左右,包括计划内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地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报考点均可查询)。确切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并视合格考生情况再行确定。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并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经费研究生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推荐材料请于国家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寄至我校研究生处。
(三)委托培养:
我校各专业均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报考委托培养生,请务必在考生登记卡中委托培养栏内注明为委托培养,并请考生所在单位在报名登记表的组织意见栏内注明为单位委托培养,在录取前,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所在单位与考生须分别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06年10月份(具体见教育部文件通知)每天8:00-23: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
(二)缴费、照相
考生须于2006年11月中旬(具体见教育部文件通知)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办理有关手续,出示身份证件,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照相,并校对信息。报考点只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不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改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音乐学专业报名
按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有关要求和省考试院有关精神,我校音乐学初试放在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一并进行,考生在原报考地点参加考试,不另行安排时间来我校参加初试。音乐学专业初试时难以考核的内容放在复试时考核。
(四)有关说明
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07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办概不负责!
报考的具体办法请直接向各地市高招办查询!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与地点:
1、时间:约在2007年1月底(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2、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三)、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含政治理论、外语、二门业务课等4门,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及数学四由国家统一命题;二外、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政治分值100分,外语、二外分值10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15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招生专业目录附后,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参考书目:二外、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的有关事宜,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详见专业目录);所有参考书目各地书店均有销售,我校一律不办理邮购。
(四)、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品行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八、其他:
(一)、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07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业务课有关问题请直接与各学院联系。如需往年考试试题(新增点没有试题),可向相应学院购买。